(原标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防范汛期煤矿水害)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于宏强)记者昨日从市煤炭局获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害工作。
据悉,汛期是煤矿水害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大气降水明显增多,对地表水体、井下含水层和未封闭填实的小煤矿老空区进行补给,易导致煤矿水压升高、涌水量增大;持续强降雨,还可能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淹井伤人事故。2014年以来,全国煤矿共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25起,其中14起发生在汛期,占56%。2014年8月13日,湖北恩施东坡二号井煤矿在连续两天降雨后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2014年6月15日,湖南辰溪双木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2016年7月2日,山西晋城中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第一是要强化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充分发挥水害预警预报作用,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第二要落实煤矿水害防治措施,煤矿企业要根据煤矿所受水害威胁,结合汛期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水害防治重点工作。第三要扎实开展水害因素普查,加强水文地质保障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第四要结合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将汛期水害防治作为安全“体检”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防治水害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