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银行丽水分行信贷资金转作定期存款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昨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中国银监会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信贷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用于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中信银行丽水分行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中国银监会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丽银监罚决字〔20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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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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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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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潘文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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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信贷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用于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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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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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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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丽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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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