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汇影视董事长签对赌协议未信批 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 5月23日中汇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孙莉莉因签署关于业绩对赌的协议书未披露,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2016年5月23日,孙莉莉按照与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投资”)在 2016年2月2日签署的《协议书》的约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平台回购了松禾投资所持中汇影视418.9万股股份。5月24日,孙莉莉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未在上述报告中披露《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中汇影视在2016年11月16日的公告中披露了上述《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孙莉莉与松禾投资约定,在完成股票发行并办理股份登记后,若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松禾投资有权要求孙莉莉或孙莉莉指定的机构回购不少于85%的目标股权。而2015年中汇影视净利润为1393.22万元,未达到约定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孙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而在证监局处罚之前,孙莉莉已此事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影视2016年3月14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国内外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以及IP作家经纪、IPO版权交易与IP内容增值服务,属于基础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