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父母欲离婚,但因未领证,他们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网友刘女士来信问:我父母是1988年结的婚,分别于1989年和1997年育有一女一子。现母亲迷信邪教多年,父母感情彻底破裂,欲离婚。
但因当初他们只办了婚礼,未领结婚证,他们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才具有法律效益?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杰臻律师解答:根据刘女士的描述情况,其父母很有可能已经形成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登记婚姻而言的,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为是夫妻的一种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具体包括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此,刘女士如果希望帮助父母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由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