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7-04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的项目尚需相关权力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涉及的投资业务尚未获得批准,是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7年5月16日,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交易对方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宝应县人民政府),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新能源公司在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内,和江苏省内优质企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合资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及风光电站投资开发。合资公司计划三年达到产值 10亿元,税负不低于4%(含设备抵扣税等)。
2、宝应县人民政府在分配本地地区风光资源时,将新能源公司列入重点企业进行优先推荐,支持新能源公司建设风光电站项目。为加快项目落地,宝应县人民政府为新能源公司连续三年配置200兆瓦/年的风光资源指标(其中优先推荐配置光伏领跑者基地指标不低于国家批复领跑者基地总量的10%,不足的部分由宝应县人民政府协助争取新能源公司认可的风电、分布式备案指标,补足到200MW/年);并大力协助新能源公司获取资源批复等支持性文件及推动项目建设落地。
3、宝应县人民政府通过设备本地化的政策扶持,从倡导使用当地产品和扶持当地能源制造业发展的目的发出,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积极引导协调辖区内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公司在宝应县投资生产的产品。
4、本协议涉及的投资事项需经公司和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系统集成业务的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保障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的协议,投资及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投资事项尚需根据具体投资金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等内部决策程序;
2、协议签署后,可能存在因项目未纳入国家规划及计划、政策调整、获取批复不及时、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7-04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年5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临2017-048号《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89证券简称:特变电工公告编号:临2017-048
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山西芮城县光伏技术领跑基地5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山西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贾家垴—赵家垴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领跑者1号100MW光伏项目(以下简称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山东新泰市四槐片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
●投资金额:
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37,230.98万元;
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74,864.75万元;
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77,891.62万元;
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40,817.40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上述项目均已获得相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件。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在资源所在地设立了子公司,并以这些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
上述光伏发电项目均为领跑者计划工程项目,领跑者计划是政府推动鼓励企业以市场化的竞价方式获取光伏电站的开发和建设资源,在保障发电效率和质量的前提下,企业通过竞价模式获得项目建设权,从而推动光伏电站成本的下降,加快平价上网目标实现的政策。领跑者工程项目上网电价略低于国家标杆上网电价,但由于领跑者工程项目是政府保护项目,不受限电影响,项目仍具有一定的效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上述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经获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项目投资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16]274号);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经获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16]279号);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经获得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包发改审批字[2016]194号);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经获得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1609040551)。
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芮城县晖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芮城县晖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芮城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红
住所:芮城县舍利街(丰盛园A区2号住宅楼三单元30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站的设计、建设;电力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服务等。
该公司于2016年9月设立,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进行实体经营。
(二)盂县华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盂县华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盂县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红
住所:阳泉盂县秀水西街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服务。
该公司于2016年9月设立,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进行实体经营。
(三)包头市光羿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包头市光羿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红
住所: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52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该公司于2016年8月设立,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进行实体经营。
(四)新泰市光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新泰市光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红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芙蓉路6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及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销售;蔬菜大棚工程施工。
该公司于2016年10月设立,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进行实体经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
芮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以新能源公司子公司芮城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阳城镇西尧村境内中条山低山地带,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项目年均上网发电量为5,674.34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65.31h。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为50MW,项目建设内容为:50MW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数据采集和远程数据传输系统、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场内农林光互补及绿化工程,工程工期为1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37,230.98万元,资本金占2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芮城公司增资、芮城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按照经营期25年,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0.75元/kW·h,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0.32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253.5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03.29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1.19年,总投资收益率(ROI)为3.73%,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8.45%,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成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并运营该项目5年,5年后新能源公司可将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二)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
阳泉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新能源公司子公司盂县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山西阳泉市盂县赵家垴、贾家垴、付家垴、南流村一带,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项目年均上网发电量为12,234.80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23.36h。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为100MW,项目建设内容为:100MW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逆变压箱房、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工期为1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74,864.75万元,资本金占2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盂县公司增资、盂县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按照经营期25年,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70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2元/kW·h(含增值税)计算,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实现营业收入6,588.73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686.96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1.14年,总投资收益率(ROI)为3.82%,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8.80%,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成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并运营该项目5年,5年后新能源公司可将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三)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
石拐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新能源公司子公司包头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境内,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项目年均上网发电量为15,823.0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82.30h。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为100MW,项目建设内容为:100MW光伏发电系统、综合办公区,35kV 配电室等,工程工期为1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77,891.62万元,资本金占2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包头公司增资、包头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按照经营期25年,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0.59/kW·h,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0.28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实现营业收入7,195.1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409.23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38年,总投资收益率(ROI)4.64%,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12.14%,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成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并运营该项目5年,5年后新能源公司可将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四)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
新泰50MW光伏发电项目以新能源公司子公司新泰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新泰市西张庄镇,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项目年均上网发电量为5,877.81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55.96h。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为50MW,项目建设内容为:50MW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农业大棚、35kV开关站、生产综合楼、逆变器SVG室等,工程工期为一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40,817.40万元,资本金占2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新泰公司增资、新泰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按照经营期25年,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83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7元/kW·h(含增值税)计算,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746.59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911.92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1.13年,总投资收益率(ROI)为3.80%,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8.74%,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成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并运营该项目5年,5年后新能源公司可将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光伏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发电量降低的风险
项目建设地为山地或丘陵,当大风或沙尘暴天气出现时,扬尘或沙尘暴可能引起发电量下降,会降低项目的发电量。
应对措施:一方面利用公司的光伏系统集成技术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项目的光伏电池板的清洗力度,缩短清洗周期来提高项目发电量。
(二)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项目为领跑者工程项目,是政府保护项目,可以做到不受限电影响,保证全额上网;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三)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新能源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