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17年5月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5.7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8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20,700.9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1,5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400.00万元,扣除发行人预计承担的发行费用2,699.1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700.90万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可能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2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购简称为“民德电子”,网上申购代码为“300656”。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500万股,网上发行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6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8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700.9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7年5月5日(T-2)日在《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mindeo.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9日(T日)09:15-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7年5月9日( 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5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5月5 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mindeo.cn)查询,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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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500万股,网上发行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长城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8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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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的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五)承销方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股包销
(六)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9日(T日) 9:15-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6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17年5月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5.7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8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申购简称为“民德电子”;申购代码为“300656”。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7年5月9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5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7年5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发行数量1,500万股“民德电子”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5.6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5月5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7年5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7年5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的日均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5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新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5月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5月1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5月1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5月1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5月1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的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T+4日公告《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17年5月12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T+3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时,网上认购资金由主承销商T+4日划给结算公司,结算公司T+5日划给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当日划给投资者。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1)号
联系人:范长征
电话:0755-8614128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3868393
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将于2017年5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四、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7年5月5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站(www.mindeo.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17年5月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5.70倍。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熟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8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20,700.9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400.00万元,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相关费用约2,699.10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0,700.9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度开放期首日和年度开放期首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半年度开放期首日和年度开放期首日为瑞利A份额的折算基准日。
本次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5月15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瑞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瑞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瑞利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瑞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利A的份额数×瑞利A的折算比例
瑞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瑞利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瑞利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长安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自2017年5月8日起,长安产业精选混合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即累计最高金额为10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本公告就暂停长安产业精选混合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宜做出说明:
(1)在暂停办理长安产业精选混合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长安产业精选混合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2)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长安产业精选混合恢复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业务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
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嘉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主协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伯嘉基金自2017年5月10日起增加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自2017年5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伯嘉基金任何渠道办理上述除目前正在封闭期的基金以外的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通过伯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自2017年5月10日起在伯嘉基金开通上述除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方法及业务规则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伯嘉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三、通过伯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自2017年5月10日起在伯嘉基金同时开通上述除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外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扣款金额为200元,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伯嘉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伯嘉基金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关于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
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17年5月12日(含该日)至 2017年5月18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
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广源丁山大酒店,地址:扬州市南通西路7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晓曦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邵吕威因公在外地,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周颖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3、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二〇一六年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二〇一六年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二〇一六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二〇一六年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终止投资成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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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5、第6和第9项议案,关联股东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112,084,812股和扬州福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持18,082,823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沈玮、祝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