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证券代码:000961.SZ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17年4月
声 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没有达到信托计划要求的最低认购份额,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该信托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次信托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能否签订或本次信托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将全额认购由其设立的“兴业信托·中南建设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取级份额。该信托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中南建设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在职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进取级份额,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同时在市场上募集不超过60,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90,000万元的信托计划,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对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对于优先级份额而言,其权益实现包括:(1)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回收;(2)优先级份额按照不超过6.2 %的年基准收益率(实际年基准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获得的收益。对于进取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进取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进取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公司控股股东对员工持股计划进取级提供托底保证,保证员工自有资金收益率不低于8%/年。
6、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计划后6个月内,该信托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9、公司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本草案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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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
(4)公司普通员工,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合计不超过 450人,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需就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0,000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且起始认购份数为10万份(即认购金额为10万元),超过10万份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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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 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由其设立的信托计划,并由该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获得公司股票。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0,000万份。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中南建设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拟设立的信托计划成立日之前。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其设立的信托计划的进取级份额。信托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中南建设股票。信托计划份额上限为90,0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信托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信托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90,000万元,按照公司股票2017年4月14日的收盘价7.08元测算,信托计划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12,7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3.43 %。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信托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的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信托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4、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3)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2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7、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五、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其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的进取级份额而享有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信托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5、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聘请律师事务所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表法律意见,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6、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九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莱士中国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7-0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莱士中国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莱士中国”)函告,获悉莱士中国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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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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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四、截至2017年4月19日,莱士中国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09,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970,238,896股)的30.36%;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莱士中国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05,589,2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6%。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定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刊登于 2017 年4 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详见刊登于 2017 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 5月9日(星期二)下午2点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在江苏海门上海路899中南大厦20楼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17 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监事会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4月20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共计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提供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在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该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5 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 年5 月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 5 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5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7 年 5 月 4 日至 5 月 9 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7:0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722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上海路899号722室
邮政编码: 226100
联系电话:(0513)68702888
传 真:(0513)68702889
联 系 人:张伟
6、注意事项:(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7年 5 月 3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以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了公司2016年业绩预增公告(详见刊登于 2017 年1 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2,701万元-63,2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5元-0.18元,主要原因为房地产结算金额大幅提升。
3.修正后的预计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883.9226 万股变为 370,978.8797 万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已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做出业绩修正的依据及过程适当和审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随着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深入,对部分公司会计核算依谨慎原则重新认定,公司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程序和会计政策变更时点角度考虑,未实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由成本法向公允价值转换的变更;(2)未确认母公司待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由盈利预期转为大幅亏损。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净利润金额在13000万元,导致经会计师审核后的净利润与公司业绩预告净利润增幅有较大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修正公告数据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初步审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6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3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核时间较长,导致公司错过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时间。
3、公司董事会致歉声明:对本次业绩预告出现的较大差异,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人员做好今后的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实施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供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 金德钧、黄峰、倪骏骥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17-004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17 年1月1日至 2017 年3 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并于 2017 年 3月 31 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预计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3,000万元至55,000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20%左右;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至3,100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下降5%左右;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万元至2,700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下降3.5%左右;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万元至2,400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75%左右。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合并营业收入区间为54,219.26万元至58,737.5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在20.00%至30.00%之间;实现净利润区间为4,319.17万元至4,639.11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35%至45%之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3,692.95万元至4,240.0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在35.00%至55.00%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3,537.91万元至3,999.3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在130.00%至160.00%之间。
二、 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5.52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元。
三、 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 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市场营销力度,销售情况好于预期,销售收入高于前期预测,相应使得净利润较前期预测有所增加;
(二) 2017 年第一季度, 公司参股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好于预期,使得公司投资收益高于前期预测,也使得实际净利润高于前期预测净利润。
四、 其他相关说明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一季报为准。
(二)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广大投资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