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打击有偿软文,SEC处罚了一批上市公司和写手)
摘要: SEC称,一名写手用自己的真名和9个笔名来对公司进行“正面报道”,并编造出一位“有20年投资经验”的资深人士进行点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4月10日宣布对27名个人和企业提出指控,指控他们涉嫌为上市公司撰写软文,以提高公司股价,而同时这些软文存在秘密报酬但没有如实披露。
SEC 指出,为抬高股价,上市公司通常会聘请公关公司提供帮助。这些财经公关公司然后会聘请软文作家 , 而所有的这一切都假装是公正和客观的,其实,这些作家是得到了秘密报酬,但这些信息并没有向投资者披露。
这些软文出现在众多知名网站上,包括Seeking Alpha, Benzinga, The Motley Fool, TheStreet and Forbes。
SEC 还举例称,一名写手用自己的真名和9个笔名来对公司进行“正面报道”,并编造出一位“有20年投资经验”的资深人士进行点评。另一家公关公司还与写手签订保密协议,不准泄露收费的事实。
公关公司或写手没能披露他们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或使用假作者名及假信源,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内容。
因此,SEC 对3家上市公司、7家股票推广和公关公司、2名公司CEO、6名公司雇员和9名写手处以2200美元至300万美元不等的罚款。在这27个实体中,已有17个与SEC达成和解、接受处罚。他们的罚款金额从2200美元到近300万美元不等。
SEC 对另外10家公司继续执法。此外,还有一家公司因散发不符合规定的推广材料被处罚。
在国内也有新闻机构撰写“软文”被处罚的案例。根据北京日报报道,在2014年,新华社经济信息编辑部原高管信息专线编辑、记者张某因接受一家公关公司委托,为该公司刊登宣传性文章,并收取钱款50935元。新华社方面明确禁止发布有偿新闻,张某被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而据钛媒体记者了解,国内明确提出治理互联网“软文”的举措,是去2016 年9月1日正式实施,由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也就是禁止“软文”。并且,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钛媒体记者李程程综合报道)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钛媒体微信号(ID:taimeiti),或者下载钛媒体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