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住宅土地年限到期仍可正常交易 无需申请续期也不收费)
中国网财经4月7日讯 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消息,近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着力解决山西省不动产登记开展以来遇到的房地不一等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土地出让年限到期登记的问题,《规范》明确,在有关新政出台前,对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也不收取费用,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