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27日讯 万科今日举行业绩发布会,万科总裁郁亮、执行副总裁张旭,执行副总裁孙嘉,董事会秘书朱旭等人出席发布会,王石缺席。
万科总裁郁亮回应针对万科董事局主席王石将在下届董事会卸任的传闻,他说“太多八卦之心,我们不是都要回复。问题问得太着急了。”
王石去留问题被郁亮打断后,万科管理层没有给出实质性回答。现场主持人以每人只有一个问题机会为由拒绝。
【万科业绩发布会要点一览】
1、万科董秘:万科过去一年不寻常 房地产市场存隐忧
她表示过去一年是万科非常不寻常的一年。尽管房地产市场十分繁荣,但背后却存在着隐忧。快速的发展其实并不适合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2、万科董秘:轨道+物业、商业、物流地产均大有可为
朱旭表示,在中国,房地产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对GDP贡献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如果政策引导得当的话,房地产+服务的多个细分行业具备投资、收入超过万亿元的潜力,相当于新打造一个房地产业,轨道+物业、商业、物流地产等方面都大有可为。
换届方案正在积极酝酿之中,一旦成熟,将立即启动换届;按照公司法第45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本届董事会在改选前继续履职,是董事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表现,董事会依法履职做出的决议有效。
万科总裁郁亮今日在2016年业绩推介会上回应关于万科董事会超期服役的问题,郁亮表示“这是众所周知的原因,不用再问了吧?”
有媒体问及万科管理层持股低问题有无解决、如何避免出现类似“宝万之争”的股权危机。郁亮回应称:你这么问就说明问题还没解决。一切有利于公司的结构我们都欢迎。
6、万科回应计提跌价准备:对三四线城市尤其谨慎
万科董秘朱旭解释了为何对部分地区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她表示,这主要是基于审慎的态度,未来仍将谨慎,尤其对三四线城市保持谨慎。据查,计提的6个项目主要集中在抚顺、南充、镇江等四线城市。与此相应,公司新增开发项目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规划建筑面积最多的是上海市场,居首位。
7、万科计提12城楼盘跌价准备13.8亿元
万科董事会秘书朱旭表示,过去的一年,尽管房地产市场十分繁荣,但背后却存在着隐忧。报告期内,万科项目存货跌价准备为13.8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82.3%,原因在于部分城市房价、地价持续调整,公司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对仍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万科对12城13个楼盘计提了跌价损失,这似乎也透露出这家地产龙头对楼市未来走向的看法。
万科将深圳地铁定位为基石股东,万科总裁郁亮3月27日在业绩会上表示,对此非常乐观。他说,华润即是先例,过去十几年对万科的支持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融资、股权分置改革、B转H等事项提供实质性支持,使得万科能在房地产业黄金时代取得迅猛发展。
万科的远景目标是“万亿大万科”,如何理解这个目标,郁亮在今日上午的万科业绩推介会上表示,“万亿大万科”指的不是市值,万科要把生态系统打造起来,相关企业的体量对行业和社会的贡献达到万亿的水准。
10、郁亮回应事业合伙人制度跟投制度
郁亮回应事业合伙人制度跟投制度:已经经历3次,目前设置了劣后机制。外界的质疑,就是不怀好意啦。
【延伸阅读】
董事任期届满,暂不换届,是否违法?
年报季将近,不少公司即将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当然也有个别公司因接任董事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原董事会面临延期换届。
一、董事任期届满,暂不换届,是否违法?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同时还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就法律规定而言,《公司法》一方面既规定了董事三年的任期,另一方面又规定任期届满后改选前应当依法继续履职。《公司法》对于延期换届,不但没有采取禁止性规定,反而为延期换届设置了相应履职规则。因此董事任期届满暂不换届,很难说其违反《公司法》。
二、超期履职董事会所作决议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情形和认定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只有在程序、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且经人民法院认定后,才可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董事任期届满后暂未换届,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原董事应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暂不换届不构成董事会决议的程序或者内容违规,不影响董事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新一届董事会改选完成前,只要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所做出的决议即为合法有效。
三、实践中,延期换届较为普遍
经查询,2016年以来沪深两市中,数百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延期换届的公告,鲜有上市公司因此收到了监管机构的问询函。可见董事延期换届在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我们也发现实践中存在延期时间过长,受到监管的个别情况,如襄阳轴承第三届董事会超期履职超过三年,于2007年收到湖北证监局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结论
董事会是公司重要决策机构,需要严肃、审慎确定董事候选人,沟通任职意向,因此需要一定时间,并不是每家上市公司的换届都正好在原董事会任期届满前完成。董事会短暂的延期换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侵犯股东权利的前提下,并不违法,通常也为监管机构所接受。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换届之前,所作决议也并不因此存在效力瑕疵。
相关规则
《公司法》第45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