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2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0日以电话通知、邮件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一点半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华鹤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批准公司与华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鹤集团”)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合资成立索菲亚华鹤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54,693.88万元,其中,索菲亚持股比例为51%,以现金出资;华鹤集团持股比例为49%,以资产作价出资。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分配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华鹤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加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议案》。
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索菲亚”)参加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工作,并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称“《认购协议》”),以现金认购丰林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同时若上述《认购协议》生效,公司董事会授权深圳索菲亚管理层跟踪管理本项目,并按照《认购协议》以及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所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买卖等方式。
本议案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崇州项目一期投资计划的议案》。
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索菲亚”)进行西部生产基地产能扩建计划,实施崇州项目一期投资计划。本次产能扩建计划预计总投资额4.67亿元,资金来源为成都索菲亚自筹资金,可通过成都索菲亚自身盈利利润、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若上述方式筹措扔不足的,再由成都索菲亚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向成都索菲亚增资(按照实际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本议案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崇州项目一期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3年。以上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拟申请授信额度的银行,以及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请见《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