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实控人拒配合司法机关 宏賸科技遭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中国网财经3月10日讯 3月9日,宏賸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吴向红未及时就其名下企业诉讼问题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遭主办券商中航证券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中航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收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敦促宏賸科技董事长吴向红及时就其名下企业诉讼问题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的函(一下简称“法院函件”),函中指出,“法院日前受理原告尚蛙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与被告尚都投资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都投资”)、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产权交易所、邱景辉的(2016)苏0404民初5164号证照返还纠纷一案。其中,涉案方尚都投资法定代表人吴向红,与宏賸科技的董事长为同一人。吴向红作为宏賸科技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同时亦作为尚都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在明知相关企业涉诉的请款下,拒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拒绝到庭,作为上市公司的宏賸科技亦拒绝提供吴向红的联系方式,并敦促其及时参加诉讼。作为一家上市公式,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诉讼。”
中航证券表示,接到上诉法院函件后,立即联系宏賸科技董事会秘书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宏賸科技近期提交的持续督导底稿,宏賸科技未就其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向中航证券报告。经与宏賸科技董事会秘书沟通了解,宏賸科技认为该涉诉案件属于实际控制人吴向红个人事务,不属于宏賸科技公司事项,因此未将此事告知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已向常州市五楼去人民法院回函,中航证券将积极配合法院,敦促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向红及时就其名下相关企业诉讼问题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宏賸科技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宏賸科技2016年3月23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塑料管、棒、异型材、模具、通用机械零部件、塑钢门窗、塑料管件、像塑制品的研发、制造及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