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设多个“禁区”)
新华社银川2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邹欣媛)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宁夏将逐步扩大学校电子化管理范围,同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以及高三学生不得留级,原则上不办理高三年级转学手续。
《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宁夏提出学校应在30天内为初次办理入学手续的小学新生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根据实施细则,宁夏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许留级,高中三年级学生不得留级;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转学;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此外,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期间,除因出国定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且学校无法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做疑似辍学处理。
(原标题:宁夏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设多个“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