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两护士私锁藏匿共享单车被行拘)
信息时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北京一医院两名护士因私锁共享单车被行政拘留5日。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认为,私锁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
张韬解释,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处理法律依据应当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该条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公安机关依据本条规定进行处理,则已是按照最低标准进行处罚了。
张韬表示,一般来说,共享单车的所有权属于其运营公司,承租人仅在租赁期内拥有使用权,在租赁期外将共享单车私锁阻止他人使用,属于非法占有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财物(财产)的行为,也属于破坏经营的行为,就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如果锁了多辆单车、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则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不要将非法占有、毁损破坏、藏匿共享单车视为小事,认为不构成违法。
张韬提醒,共享单车车内有定位装置,运营公司可能很容易监控到(车辆的)异常情况,并有车辆使用者的相关身份信息,所以此类违法较容易被发现,使用者不要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