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首次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公布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意见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意见提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用地性质与土地权属,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意见强调,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形成一整套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要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实行严格管控。要建立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开展定期评价和考核,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按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意见强调,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生态保护红线时间表
2017年年底前
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年底前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年底前
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权威解读
1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特有概念
“城镇空间、农业空间是与生态空间并列的三大国土空间。”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陆军介绍,我国已有耕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进行红线划定。
环保部负责人表示,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结合我国生态保护实践,根据需要提出的创新性举措。“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能够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边界更为清晰,明确哪里该保护,哪里能开发,对于落实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他说。
2海洋国土空间也有生态红线
鉴于海洋国土空间的特殊性,意见特别强调,由国家海洋局根据意见组织划定并审核海洋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红线。
环保部负责人说,从空间范围看,生态保护红线应至少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禁止开发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以及国家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等,这些区域都是法律法规具有明确保护和管理要求的;此外,各地认为有必要严格保护,事关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区域,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如生态廊道、极小种群栖息地等。
3严守红线关键在领导干部
严守红线的主要因素在人,关键在领导干部。
意见提出,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并提出根据需要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岗位,提高居民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
“生态保护红线能否守得住、有权威、效果好,应当有一个对保护效果进行衡量的 尺子 和对地方政府工作成效进行评判的机制,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考核显得尤为重要。”环保部负责人说。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意见强调要严格责任追究,尤其是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专家表示,生态保护红线,不仅要划在我们的生态空间,更要划进大家的头脑中,才能切实推动我们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保住我国的生态安全底线和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