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2017-00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拟租入张江集成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秋月路26号4幢的部分房屋及设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项下首期租期为五年,五年后可续租。
公司拟运用成熟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对租入的房屋及物业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强化招商力度,实现租赁场所的稳定收益,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
经营初期,在满租运营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决定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签订方
出租方(甲方):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秋月路26号4幢101、201、301、401、501、601、701、801和901室(建筑面积:12769.71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施。
2.权属状况说明:甲方已告知乙方本次交易标的未设定抵押及其他现存的他项权利状况。
(三)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培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760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20幢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研究开发,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高科技成果转让,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工程(按许可资质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范围均不含经纪),会务服务,艺术表演场馆的经营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土地开发。
张江集成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场所及用途
1.租赁场所为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秋月路26号4幢101、 201、301、401、501、601、701、801和901室(建筑面积:12769.71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施。
2. 乙方只可将租赁房屋用于科研楼用途,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续租
1.乙方承租租赁房屋的总租期为“5+5”年,首期租期为五年:租赁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
2.首期租期届满前6个月,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续租租期为五年,即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双方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租金价格及其他租赁条件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首期租期内租赁房屋月租金计1,281,759.64元人民币。月租金按基准租金*本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365/12计算。租赁期内第一个日历月和最后一个日历月的租赁天数小于该月的日历天数时,该月的租金计算办法为:(月租金/该月的日历天数)*该月的实际租赁天数。首期租期内,租金按每年涨幅4%计算。
(四)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租赁期内的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1日之前支付该日历季度的租金。首期租金的支付除外。
2.首期租金。乙方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支付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租金2,563,519.28人民币作为首期租金。
3. 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的同期月租金。甲乙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且最晚于租赁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足额首期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7,690,557.85元。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情形外,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的,均应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标准处理。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运用成熟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对租入的房屋及物业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强化招商力度,实现租赁场所的稳定收益,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
经营初期,在满租运营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4日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7-21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城投”)第七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刘德高先生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50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已授予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赵明双先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已授予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3,75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作废注销股票期权875,0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8,750股。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的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黄茂洲先生等10人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400,000股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的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宁瀚先生等3人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13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50,000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2)以及2016年9月1日《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0)、《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1)。
二、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说明
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增加了7,580,250.00元。2017年1月1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7CDA80001),公司本次增资及减资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8月10日出具XYZH/2016CDA30373验资报告】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8,984,78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688,984,786.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10,849,000股(元)、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及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68,750股(元),净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580,25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696,565,03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696,565,036.00元。
三、注销办理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刘德高先生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500,000份股票期权和赵明双先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75,000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中天JLC1,期权代码:037031)作废注销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批确认,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本次期权注销事宜,涉及人数2名,注销期权份数875,000份。
2017年1月,在获取验资报告(XYZH/2017CDA80001)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上述刘德高先生等15人已授予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申请。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刘德高等15人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268,750股,占注销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99,833,786股的0.0696%。
目前,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3,268,7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四、股本结构变化
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99,833,786股为基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可能会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造成一定的差异,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公告编号:2017-01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通知,阙文彬先生将其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部分股份进行了继续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阙文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94,00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42.57%;其累计质押股份667,072,730股,占公司总股本35.76%,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4.01%。
三、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公告编号:2017-01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稽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期间,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2月1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阙文彬先生进行立案稽查。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就上述立案稽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1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京福华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5,9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福华越”或“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65)。
近日,京福华越已经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R4720
管理人名称: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17年1月25日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7-008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同行业资产收购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爱迪尔,证券代码:002740)自2017年1月4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 年1月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年1月1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号)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2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重组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系公司非关联方。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同行业,拟收购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2、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方案进行深入磋商,会同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即2017年2月4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保证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争取在2017年3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逾期未能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董事会和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仍未能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程,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所筹划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3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于2017年2月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富安达-富享4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临2015-095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1、截止2016年2月3日,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富安达-富享4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3,880,400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9.95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1.21%。(详见公司临2016-012公告)
2、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1,149,973,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998,934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0股,送红股0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555,216元(含税)。
3、鉴于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剩余2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和2016年11月16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系统行权4,005,000股的原因,公司目前总股本变更为1,153,978,350股。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日,富安达-富享4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3,88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0%,剩余资金用于购买货币基金等现金类资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4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意见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富享4号资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临2017-005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规模、价格前提、期限等基本情况: 自前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2017年3月26日前),长金投资拟通过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25,430,500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2017年1月26日,长金投资已增持武昌鱼股份12,715,356股,增持比例为总股本的2.50%,增持股份数量达到增持计划的50%。长金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90,94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金投资”)的《长金投资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进展的通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长金投资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金投资”)
(二)截止2017年1月26日,长金投资累计持有武昌鱼股份38,168,663股,占总股本的7.50%。长金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90,94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
(三)自2016年9月26日披露《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起,截止2017年1月26日,长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武昌鱼股份12,715,356股,累计增持比例为总股本的2.50%,达到增持计划的5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长金投资本次增持目的主要是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看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自前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长金投资拟通过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25,430,500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将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2017年3月26日前)。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长金投资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途径自筹资金(由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按对应份额追加出资),不存在对外杠杆融资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增持计划将通过长金投资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2016年9月26日公告《增持计划》后,长金投资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1月2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武昌鱼股份12,715,356股,增持均价为13.88元/股,实际增持股份数量达到增持计划的50%,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50%。长金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8,168,663股,占总股本的7.50%。
长金投资将按照2016年9月26日公告的《增持计划》,在约定增持计划期间内逐步实施、继续增持武昌鱼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长金投资增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7-013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251、2016-252、2016-277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空租赁”)或Avolon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对香港航空租赁及其全资或控股SPV、Avolon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30亿美元,授权期限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volon之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Aerospace”)与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以下简称“Deutsche”)签署了贷款协议,AvolonAerospace向Deutsche申请总额不超过9.5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Avolon为AvolonAerospace就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6年12月30日,Avolon Aerospace与 Deutsche及Fifth Third Bank签署《增加联合贷款人协议》,Fifth Third Bank 作为新增联合贷款人参与上述贷款协议,Fifth Third Bank提供7,500万美元新增循环信用贷款。Avolon对Fifth Third Bank新增7,5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281、2017-001号公告。
2017年1月24日,Avolon Aerospace与 Deutsche及Morgan Stanley Bank, N.A.(以下简称“Morgan Stanley”)签署《增加联合贷款人协议》,Morgan Stanley作为新增联合贷款人参与上述贷款协议,Morgan Stanley提供2,500万美元新增循环信用贷款。AvolonAeropace合计可向Deutsche、Fifth Third Bank和Morgan Stanley申请总额不超过10.5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Avolon对Morgan Stanley新增2,5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香港航空租赁或Avolon对香港航空租赁及Avolon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约163,227.4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进展公告担保金额)。本次Avolon为Avolon Aerospace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16年香港航空租赁或Avolon对香港航空租赁及Avolon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总计不超过130亿美元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9日;
3、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4、已发行股本:5美元普通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股本结构:Avolon100%持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循环信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2,500万美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Avolon为其全资子公司 Avolon Aerospace提供的担保金额已纳入2016年度香港航空租赁或Avolon对香港航空租赁及Avolon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总计不超过130亿美元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Avolon为其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系支持其全资子公司操作租赁业务,Avolon Aerospace系Avolon的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通过其控制的下属特殊目的公司,拥有飞机资产的实际经济利益。Avolon Aerospace具备稳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Avolon Aerospace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Avolon Aerospace飞机租赁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前的12个月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约2,701,552.84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担保金额273,022.23万元,对香港渤海担保金额290,400万元,对天津渤海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21,93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约740,251.29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横琴租赁担保金额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7,931万元,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90,795.6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556计算折合人民币1,308,018.52万元人民)。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止公告日前的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718,691.84万元,占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20.6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担保金额273,022.23万元,对香港渤海担保金额290,400万元,对天津渤海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21,93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约740,251.29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横琴租赁担保金额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7,931万元,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93,295.6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556计算折合人民币1,325,157.32万元人民)。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3日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17-1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7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5)、《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57)。
一、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使用人民币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产品—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代码1101168901,投资期限35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
上述理财产品于2017年1月25日到期,全部本金及收益于2017年1月26日到账,赎回本金人民币5.00亿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10%/年,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463,888.89元。
二、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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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