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专员办:转移支付监管“四有”成效)
2016年,湖南专员办在转移支付监管中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专员办转型的要求,按照新一届办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监管工作,抓出了亮点,取得了成效。
一、工作理念有实质突破。湖南专员办切实响应财政部党组号召,突破“检查惯性思维”,转变“畏难观望情绪”,培养“主动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一是转变检查式的处分思维,注重从贯彻财政部工作意图的角度做好监管。不再片面为了查处多少问题、收回多少资金,而是为了保证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二是转变工作中“等靠要”的惯性惰性,积极介入,主动作为。特别是对一些审核责任重、审核风险大或是审核周期长的监管事项,主动接入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信息平台,从申报环节开始就密切关注。三是树立“问题导向”,培养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维。特别注重在一些重点事项、民生事项监管中,重视基层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积极思考政策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想法。
二、业务转型有联动深度。湖南专员办将与监管事项中各相关方的有效联动作为“深入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主要抓手,并不断提高联动的全面性和深度。一是信息数据的联动。如在涉及老百姓实际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监管中,我办即利用湖南省该项补贴资金的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全省各市县区的资金发放进度,跟进指导,及时通报。这种信息数据的联动,提升了效率,体现了监管的日常化。二是管理工作的联动。湖南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立“三家一起,三位一体”监管联动机制,并利用三方签署监管备忘录或印发监管联席会的会议纪要等方式,确保了监管机制有效落实。三是全面工作的联动。特别是把业务与党建结合,提升“联动”的深度。如在一些试点资金的政策评价工作中,湖南专员办与湖南省财政厅进行两个部门党建与业务工作联合开展的大胆尝试,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主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实地的监管、调研结合。活动信息被中组部“两学一做”官方教育网全文登载。
三、监管方法有创新成果。湖南专员办在转移支付监管中把监管方法创新视为顺利推进专员办转型的关键。2016年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样本,梳理出“分析--约谈--调研--督导”四步法。一是分析。在湖南省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监控中,我办采取非现场监控方式,结合2015年监管报告,继续收集扶贫相关资料,发现资金量较大的某市州执行进度截至2015年年底仍为25%,严重拉低了湖南省预算执行率,影响中央财政资金效益。对该问题的分析成为后续监管动作的基础。二是约谈。针对分析发现该市州扶贫资金占比大、进度又特别缓慢的现象,湖南专员办对当地财政局、扶贫办及下辖的8个县市人民政府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通过约谈这种新型监管方式,初步找到了由以查问题为主,转变为以解决问题、避免问题发生为主,从事后检查,转变为事中提醒的有效途径。三是调研。湖南专员办在分析、约谈的基础上,针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相应的调查报告。报告“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促进了财政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又解决了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困难。四是督导。在集体约谈工作结束半年后,湖南专员办再次来到该市州通过座谈听汇报、实地看项目、进村访群众等方式,对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行督导,并向地方政府反馈了督导意见。地方政府根据督导意见进一步抓了落实工作。
四、工作影响有良好效果。湖南专员办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专员办的工作要体现力度,体现影响力。纵观2016年转移支付监管:一是有效打通了项目推进“肠梗阻”。专员办没有“束手观看”、“指指点点”,而是牵头联动、动手推车。如一些停滞两年甚至两年以上的项目,通过我办约谈部门负责人,致函湖南省政府协调督办,项目在不到两个月就从立项遥遥无期进展到即将进入实质性招标、建设阶段,项目推进的“肠梗阻”得到有效打通。二是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一些长期以来执行进度缓慢、财政资金效益不高的转移支付事项在我办的监管下,进度明显加快,资金不再“趴在账上”。三是树立了监管权威。湖南专员办关于扶贫专项资金监管的调研报告得到了湖南省委书记等省委领导的批示,该资金的预算执行纳入了省政府督办事项,按月进行考核,体现了专员办在监管工作中的“话语权”。粮安工程专项资金监管中,省政府办公厅应我办建议牵头协调召开了涉及项目审批的六个部门负责人的协调会,并邀请我办参加。会后形成的专题报告得到了省政府两位副省长的批示,形成了粮食部门按月向省政府及专员办报送项目进度的督办机制。
(原标题:湖南专员办:转移支付监管“四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