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监会对广发银行“假保函”采取监管措施)
侨兴债违约事件中的“假保函”案件升级,监管方已经确认出面监管。1月25日,记者从银监会获悉,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假保函”案件发生后,银监会会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保持当地社会安定、金融机构稳定运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案件侦办。
近期,有消息称银监会股份制银行部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已经抵达惠州。不过,广发银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暂无更新消息对外披露。
广发银行“假保函”引争议
2016年12月20日,蚂蚁金服旗下理财平台“招财宝”销售的侨兴集团私募债发生违约,涉及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假保函”问题,广发银行随即向惠州当地警方报案,引发社会关注。
按照此前的约定,在招财宝宣布债券无法按时还款后,浙商财险应当承担起赔偿的义务。不过浙商财险12月20日通过官网表示,这一债券的索赔材料不完整,并在12月22日补充说明称,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浙商财险提供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某金融机构出具了履约保函。
随后便有消息表明,浙商财险近期拿到一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不过,广发银行此后称,验证发现该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为假冒,已立即报警。
“假保函”事件就此由口水战升级为案件。为了表明保函的真实性,浙商财险25日晚间进一步公布了签署和核查细节。“2014年12月8日下午工作时间,我司工作人员在侨兴公司人员陪同下,在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营业场所办理了银行保函面签手续。”浙商财险称。
公告显示,浙商财险工作人员曾于2016年2月1日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进行保后回访,并在5月31日前往核查保函情况,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分别出具了回访回执和《银行履约保函声明》。
不过,在浙商财险公示保函签约的细节后,广发银行于2016年12月26日在官网回应称,经鉴定,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我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为准。”
12月26日晚间,浙商财险再度发布公告称,已经注意到广发银行12月26日关于该行保函的声明,并就该情况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浙商财险还称,公司正在紧急推进理赔资料的审核工作,力争在3日内反馈补充材料清单。
此后,有媒体报道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3明员工被警方带走,其中,营业部总经理彭某及副总经理邓某已被刑拘,营业部总经理彭某为保函直接经办人,在保函上签字,而副总经理邓某为保函直接经办人,侨兴债违约事件发生后最早接待浙商财险,对浙商财险要求其履行保函责任未明确否认。
2016年12月30日,广发银行首次针对惠州分行3名员工因涉嫌侨兴私募债逾期被警方带走作出回应。广发银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就媒体关注的事件,该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个别员工的调查,一切以司法调查结论为准。
浙商财险仍呼吁广发银行承担责任
尽管违约的侨兴债一二期本息合计3.12亿元由浙商财险先行赔付,但是,就在“假保函”尚无定论之时,三至七期本息合计8.34亿元的侨兴债再爆违约。这次,浙商财险继续呼吁广发银行承担责任。
2017年1月5日,招财宝披露《关于侨兴债券第三至七期兑付情况的公告》称,1月5日开始,侨兴债第三期至第七期陆续到期。债券发行企业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依旧未能按时还款,我们正在积极协调浙商财险、广发银行、粤股交等相关方开展理赔工作,并将在第一时间公布最新进展。
1月18日,晚,招财宝发布公告称,第三期至七期侨兴债已经逾期。正积极协调浙商财险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等相关方切实履行承诺和职责,尽快进行赔付。
1月24日,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目前,侨兴私募债第三至七期已经到期,将继续践行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进行分期预赔,同时希望广发银行承担责任,共同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对于投资者关心的年前能否拿到赔款、最快何时赔付等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浙商财险尚未回复。此前,浙商财险曾于2016年12月28日对侨兴私募债第一、二期进行了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