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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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起始日的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对应日的期间,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即2016年10月26日(含)至2017年1月26日(含)。
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7年1月26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8日和2017年2月9日。
自2017年2月10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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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所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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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2场外代销机构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9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7年2月9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关于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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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2017年1月24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超过 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不含1000万元),则该笔申购确认失败;如单笔申购基金的金额低于或等于1000万元,则该笔申购确认成功;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按时间先后顺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关于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提示公告
根据《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第一个封闭期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后每个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进行份额折算,即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并将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和折算处理日为2017年2月10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改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本基金的份额数×本基金的折算比例
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本基金经折算后新增的份额份数(如有)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