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7年1月6日,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3:00至2017年1月2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46,056,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8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46,056,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8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6,056,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6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6,056,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6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6,056,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6,056,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姚毅律师、徐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