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科创委学习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将大幅调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陈宏) 日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最新出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进行解读:从2017年开始,广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将进行大幅度调整,通过合并专项、精简流程、开展立项决策权下放试点等方式,把科研人员从复杂的报表中解放出来。市科创委副主任王越西表示,这是市科创委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在科技管理领域实施“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
开展项目立项决策权下放试点
市科创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何青霞介绍,本次改革最大的突破,是在全国率先开展项目立项决策权下放试点,试点单位推选的项目可直接入库。
此前,广州已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的“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中,进行了相关探索。权限下放的单位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资助总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目分期拨付资助经费,目前已通过中期考核,进展良好。
据透露,2017年,广州市科创委拟选择一批科技研发投入稳定、科技管理制度健全的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集团以及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其他单位作为试点,以其前3年研发经费投入额度为依据,在部分专题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科技项目经费或立项数指标直接下达到试点单位,由试点单位按规定程序自行决定项目立项,报市科技行政部门纳入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改革后,项目承担单位也拥有了更大自主权:除对项目核心指标进行变更外,项目承担单位可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变更、项目组成员调整等事项;在财政科技经费允许使用的范围内,项目承担单位可自主调整经费用途。此外,项目承担单位还拥有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和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经费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自主支配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直接支出。
预计年度立项数目压减35%以上
2016年,广州科技计划体系立项数超过10000项,管理成本高,监管难度大。“根据最新出台的《改革方案》,2017年开始,所有专项都将归并为一个 科技创新发展专项 ,下设 竞争性 和 普惠性 两个子专项,在每个子专项下灵活设置若干个专题,便于及时根据科技创新发展动态调整补助内容。”王越西介绍。
市科创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发传解释,“竞争性”项目,是广州每年根据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而设定的那一类项目,项目数量及拨付的资金均是有限的,需要竞争入库。而“普惠性”项目,指的是那些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明,就能按政策规定获得奖励、补助的项目。比如只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就能享受普惠性政策,这类项目不设上限,不需要竞争,只要符合条件即可。
根据新办法,奖励类的普惠性项目,不再纳入立项管理,无需签订项目合同书,也不用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预计可将年度立项数目压减35%以上,通过分类管理,不仅为申报单位带来便利,还可大幅降低行政成本。”陈发传表示。
让科研人员从复杂报表中解放
改革之后,科技计划专项的申报和评审流程也将大大简化。对于“普惠性”子专项,将实施“申报审核一张表”,通过完善电子认证系统,将实现审核、认证全部在线完成。
对于竞争性子专项,除需专家论证或项目通过立项后需向科技行政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外,其他环节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单位信息自动提取、申报信息在线认证、公共信息联网共享等方式,可将155项申报信息压减至96项,减幅达38.1%,相关佐证材料压减幅度达66.6%,把科研人员从复杂的报表中解放出来。
陈发传介绍,目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要填写的申报信息主要分成三类。一类是共性信息,比如某单位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第二类是网上可提取的信息,比如某单位的知识产权记录;第三类是非共性的、网上也无法查询到的信息。改革之后,对于第一、第二类信息,同一单位只需统一填写一次即可,第三类信息则仍需由项目申报人详细提供。
申报单位需设项目财务助理
权限下放后,如何强化监管?监督审计处处长张薇介绍,改革之后,将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和专业服务机构法人负责制,同时完善科研项目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对不诚信行为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全社会公开。
“一方面,政府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政府、项目承担单位、第三方机构的职责。另一方面,也将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很多科研人员反映,自己明明是搞科研的,还要面对一堆不懂的财务报表。因此,我们会明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安排财务助理,协助科研人员管理经费,以及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符合科研人员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