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7-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申请仲裁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股权收购款人民币2,652万元、该股权收购价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及本案仲裁费用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股份”或“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关于申请人诉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仲裁案件事宜》[(2017)中国贸仲京字第001550号],确认收到宝光股份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基本信息如下:
(一)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六层
(二)仲裁各方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代理人:李昊、蔡荣洁
被申请人: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威视”)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请求及理由
(一)仲裁案件的事实及理由
本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一份,该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向本公司转让合计持有金石威视51%的股权,本公司以现金支付该等股权的收购价款人民币26,520万元。其中被申请人一(李朝阳)拟转让其持有金石威视27.54%的股权,对应股价为人民币14,320.8万元;被申请人二(姜河)拟转让其持有金石威视18.36%的股权,对应股价为人民币9,547.2万元;被申请人三(伍镇杰)拟转让其持有金石威视2.55%的股权,对应股价为人民币1,326万元;被申请人四(蒋文峰)拟转让其持有金石威视2.55%的股权,对应股价为人民币1,326万元。支付方式为各方同意,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被申请人支付股权收购价款的10%,即人民币2,652万元;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被申请人支付股权收购价款的40%,即人民币10,608万元;自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被申请人支付股权收购价款的50%,即人民币13,260万元。本协议同时还约定,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之后我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股权收购方案预案,并由法定代表人杨天夫作为代表签署了该股权收购协议。
该协议签订后,我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2016年3月18日向被申请人指定的李朝阳账户支付了10%股权收购款人民币2,652万元。此后我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作出了《通过〈 关于终止重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的决议,此次股权收购方案最终未能经过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使此次股权收购协议未生效。
上述情况发生后,我公司与被申请人和金石威视代表先后进行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协商会议,被申请人金石威视也先后向我公司出具了复函及意见函,但最终未能就解决我公司预付的股权收购款退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我公司与被申请人虽然签署了本协议,但由于生效条件不成就,导致本协议虽成立但不生效。我公司依据该股权收购协议向被申请人支付的10%的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2,652万元,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返还。但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仍未就此笔款项的返还达成一致。我公司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被申请人李朝阳等应当依法返还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2,652万元股权收购款,被申请人金石威视也有协助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及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本公司返还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2,652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3月19日起至全部返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该股权收购价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仲裁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