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重拳出击:第三方支付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网易财经1月13日讯 第三方支付备付金迎来新政。央行今日宣布,正式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 新政的具体措施为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未交存的备付金则仍按原制度,即仍可享有利息收入。
央行将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最近一次分类评级结果确定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的比例,并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交存比例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分为不同档次,最低12%、最高24%,其间还有14%、16%、18%、20%不等比例,以后逐年增加集中存管比例。
据介绍,客户备付金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近年来,客户备付金规模快速增长、存放分散,风险事件频发。
央行方面称,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
具体来看,这些风险隐患体现在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据了解,支付机构开展的支付业务类型共分三种,即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这三类业务的交易特点不同,导致其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沉淀效应有较大差别,从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依次降低,在实际经营中支付机构对备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赖程度也各不相同。
去年四月以来,央行对于非银支付机构风险整治工作持续展开。上月,央行对北京华瑞富达科技有限公司、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处罚,原因为上述两家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等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部分支付机构依靠备付账户计付利息“吃利差”盈利,特别是集中在预付卡行业,备付金集中存管将这这些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bjhuwen@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