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民政七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崔艳丽)日前,记者从吉林省民政厅获悉,为确保省内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该部门通过采取及时下拨救助资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七大措施,全面扶贫帮困。
入冬前,吉林省民政厅已会同省财政厅陆续将2017年城乡低保资金、优待抚恤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下拨各地,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9.9万人,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445元和年人均3412元,同比提高10.4%和25.5%。2016年12月初,省级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0.8亿元已预拨各地,用于2017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
在临时救助方面,到2016年11月底,吉林省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6万户次、17.8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达每户次941元。今年春节期间,该厅将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并不断加强与扶贫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依托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该厅正联合省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辖区街面巡查、排查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甄别并实施救助。截至2016年12月中旬,全省各地救助管理部门共出动车辆1780台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00人次。
针对吉林省现有的50108名农村留守儿童,该厅牵头建立了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又专门出台了《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实施意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2016年11月开始,该厅已联合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该项行动将延续到2017年底,以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等措施,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此外,该厅还将通过做好冬春受灾群众救助、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等措施,全方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安排好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