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闹市“商行”非法兑现支票被端)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陈辉鹏 张毅涛) 商铺“挂羊头卖狗肉”,非法经营支票兑换,不法勾当自诩隐秘,警方识穿假象捣毁。近日,广州天河警方在“飓风2016”行动中,端掉一个非法经营数额达6亿元的特大地下钱庄,捣毁犯罪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缴获赃款人民币7.1万元、港币5.293万元,现场冻结资金500余万元。
所谓“商行”只是幌子
据了解,2016年6月初,天河警方收到群众举报线索,称一地下钱庄非法为他人兑换支票,交易数额巨大。天河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9月6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对盘踞在天河区黄村、新塘一带的特大地下钱庄团伙实施统一收网,当场抓获姚某明等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该团伙会计账册、支付凭证等一大批地下钱庄犯罪证据。
经查,自2008年起,犯罪嫌疑人姚某明利用自己及亲属等多人身份,开设20余个个人账号,同时先后注册成立多间商贸有限公司等十余家空壳公司,并开设对公银行账户,大肆开展支票兑现的非法活动。
钱庄隐蔽分工明确
“该团伙分工明确,对各类金融知识非常熟悉,层级管理,角色分明,其所谓 公司 地点隐蔽性强。”侦办该案的范警官称。
经查,团伙成员刘某具备银行工作的经历,退休后被姚某明聘到其名下“公司”上班充当“财务”,专门汇总当月地下钱庄交易数据和手续费收益。“会计”姚某芹则负责接单,按照7%。—10%。不等的比例,通过掌控的个人账户将扣取手续费后的资金转往“客户”个人账户,从而达到支票兑现目的。团伙成员许某和钟某负责到银行入票,套取现金,平常则是以老乡、朋友等身份在所在“公司”内喝茶聊天,掩饰非法行为。
该团伙从2008年至今非法兑现的支票金额高达6亿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天河警方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