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筹建“职业足球联盟” 中国足协展现改革决心)
原定于2016年年底成立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由于以俱乐部代表为主的筹备组在章程草案的核心原则上,出现分歧和偏差,导致联盟没有如期成立。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3日向记者介绍,如果进展顺利,联盟将有望在今年2月底或3月成立。
值得肯定的是,在联盟筹建的半年多来,中国足协严格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指示精神,在现阶段做到了最大限度的放权——其一,中国足协不作为职业联盟的成员进入成立后的职业联盟当中,联盟成员只包括中超、中甲32家俱乐部的代表;其二,联盟主席并非由足协推选,而是由职业俱乐部的投资人推荐选举;其三,联赛运营和市场开发等诸多权利将逐步交由联盟管理,中国足协仅在四大方面对联盟进行监管。
从上述三点看,中国足球的改革已在2017年步入“深水区”,触碰到的是足协和俱乐部的敏感权益。此次筹建联盟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修订章程草案的核心原则上——联赛的所有权归属方面,以及是否由中国足协授权职业联盟开展各项工作。一些俱乐部表示,作为联赛的参赛主体,联赛所有权这个“核心IP资源”,应当归属俱乐部。但是,中国足协拿出了《国际足联章程》指导下《中国足协章程》的明确规定——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是本会管辖的各项赛事、活动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
如果再进一步探讨,无论是早期的甲A联赛,还是如今的中超联赛,联赛的建立、组织和管理者,都是中国足协,联赛的所有权也毫无疑问归中国足协所有。如果一些俱乐部要享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自己所有权的赛事,那只能到中国足协以外的机构中注册,只能成为一个企业联赛,而不再享有“中字头”的联赛价值。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国际交流中,国际足联管辖的亚足联以及再下面的中国足协,属于行业对等关系,如果俱乐部想参加亚冠联赛等洲际赛事,也必须接受中国足协的监管,才能成为代表中国足球、中超联赛的俱乐部,才能合法合规参赛。
现阶段的中超、中甲俱乐部,与欧洲大都发展百年的成熟俱乐部相比,在现阶段还不是独立存在的、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俱乐部。他们中,大都没有自己的体育场,没有从足校到梯队健全完整的青训机构,没有属于俱乐部的青训基地,也更没有经历过“先俱乐部、后职业化”的扎根社区、服务球迷的文化属性建设。
因此,长期以来,中国职业俱乐部一直在欠薪、频繁转让、默契球传闻、俱乐部随投资人变化而不断更名中“伪职业化”艰难前行。好在近几年,在中国足球迎来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国家和各大部委的支持下,中国足协终于从上至下,顶住了以往难以应对的“打招呼”就通融的压力进行改革。总体看,联赛正在朝着真正职业化的目标稳步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