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服中心业务介绍:持股行权)
股民冯大爷喜欢看报纸,自从买了股票,就关注起证券报刊来。这一日,爱较真的冯大爷又看出疑惑来了。
冯大爷:小钟老师,我最近看报纸,总看到“持股行权”,是什么意思呀?
小钟老师:持股行权是投服中心的一项创新型业务,“持股”就是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行权”就是行使股东权利。投服中心持有了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试点地区的A股股票,每家上市公司持有100股,持有后不再买卖。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过的股东权利吧?投服中心用持股的方式获得小股东的身份,行使股东权利,一方面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一方面示范引领广大中小投资者重视和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
冯大爷:原来是保护我们中小投资者的业务呀!那他们具体都干些啥呀?
小钟老师:因为2016年试点工作才推出,主要是行使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这类较简单的股东权利。虽说权利简单,但效果却不一般呢!投服中心2016年参加了10场上市公司说明会、2场股东大会和1场现场行权会,对166家上市公司发送了股东建议函,还在媒体公开发声5次,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章程完善、承诺履行、反收购条款等多种问题向上市公司发问。被质询的上市公司纷纷采取行动,有的召开股东大会修改了章程,有的终止了不完善的重大资产重组,还有的积极回复要根据建议整改。
冯大爷:这么厉害呀!我们普通小股东要想行权,可以找他们帮忙吗?
小钟老师:当然可以啦,如果小股东有行权的诉求,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联系投服中心寻求帮助。今后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业务还会扩展到更多复杂的权利上,像征集投票权、征集提案权等,联合广大中小投资者一起,聚集力量,共同维护股东权利。
冯大爷:那我可要跟着投服中心,好好学学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别被违法违规的家伙欺负了。
小钟老师:好呀,以后多关注持股行权的新闻报道,还能学到不少行权知识呢!我们中小投资者虽然持股少,也要学会以权利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孟博士解读:
2016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即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实际问题为导向,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新探索。开展持股行权试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16年2月以来,投服中心采取发送股东建议函、参加股东大会、非股东大会期间现场行权、参加媒体说明会、公开发声等多种形式推进行权工作,点面结合、由点带面,在试点区域全面展开,行使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多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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