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16—031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38,22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核准发行及锁定期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核准发行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韵升”)于2015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向汇源(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4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交易具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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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21,444,175股的登记手续。
(四)锁定期安排
(1)汇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的股份限售期及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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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关于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汇源(香港)有限公司、刘晓辉、杨金锡承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30%;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转让不超过60%;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光清、杨春梅、赵育清、杨良、朱华承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关于利润承诺
利润承诺方汇源香港与宁波韵升一致确认,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体元件”)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数分别为6,478.12万元、10,005.19万元、10,762.51万元;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磁业”)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数分别为3,420.05万元、958.21万元、986.81万元。
利润承诺方杨金锡、刘晓辉与宁波韵升一致确认,北京盛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磁科技”)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1,492.11万元、1,806.06万元、2,098.89万元。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源(香港)有限公司承诺的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和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6)00281号),磁体元件2015年度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61.81万元,占汇源香港承诺完成净利润的102.84%,磁体元件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已达到业绩承诺。高科磁业2015年度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54.54万元,占汇源香港承诺完成净利润的103.16%,高科磁业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已达到业绩承诺。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杨金锡和刘晓辉承诺的北京盛磁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6)00282号),盛磁科技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5.08万元,占杨金锡和刘晓辉承诺完成净利润的104.22%,盛磁科技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已达到业绩承诺。
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磁体元件、高科磁业、盛磁科技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交易对方对其的业绩承诺水平,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认为:宁波韵升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作出的承诺;宁波韵升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兴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宁波韵升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兴业证券担任宁波韵升的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李杰、卓芊任作为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16年9月,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杰因工作变动,兴业证券决定委派李勇接替李杰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李勇、卓芊任。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38,22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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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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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16-07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塘路333号智选假日酒店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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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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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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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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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7,312,500股,已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次审议的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非凡、廖学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002180 股票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146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 Inc.、Santronics Inc.(以下统称“美国子公司”)、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 (Europe) Limite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以下统称“境外子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要,以及当前境外子公司资金需求状况,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境外子公司拟向美国银行北美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如下贷款:
1. 美国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美金600万元的短期贷款;
2. 境外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及开具信用证,总金额不超过美金4000万元,其中美国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循环贷款及信用证的总金额不超过美金2800万元;英国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循环贷款及信用证的总金额不超过美金1200万元。
美国子公司及为其就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美国境内子公司(以下统称“美国担保人”)拟以其在美国境内的全部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可要求美国担保人为上述贷款提供现金抵押。
各境外子公司及为其就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担保人”)拟以其在各自境内的全部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可要求担保人为上述贷款提供现金抵押。
有关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及担保协议》为准。
二、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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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全资子公司截止2016年9月30日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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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Santronics In.与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 Inc.业务合并计算,无单独的财务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美国子公司及为其就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美国境内子公司(以下统称“美国担保人”)拟以其在美国境内的全部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可要求美国担保人为上述贷款提供现金抵押。
各境外子公司及为其就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担保人”)拟以其在各自境内的全部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可要求担保人为上述贷款提供现金抵押。
有关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贷款有利于境外子公司的自身发展,符合境外子公司发展前景的需要,上述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境外子公司的贷款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境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
五、 备查文件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公告编号:2016-048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民族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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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崔焱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崔焱先生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超先生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本公司董秘柯希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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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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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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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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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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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进进、张聪晓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3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风投资”)通知,香港东风投资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0月20日,香港东风投资将持有的300,000,000股公司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用于为第三方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的临2015-040号公告)
2016年12月22日,香港东风投资将上述质押股份其中的77,500,000股公司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016年12月22日,香港东风投资重新将72,500,000股公司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为第三方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二年),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截止本公告日,香港东风投资共持有公司604,900,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0%。累计质押股份572,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64%,占公司总股本的51.48%。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10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增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12月22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已于2016年8月15日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6-074号公告),于10月27日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6-088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开展的进度适时进行归还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6-L11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定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联模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前期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调研,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形式投资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89.844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2710.1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444%的股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刊登在2016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6-L11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12月22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投资方”)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之脉”或“目标公司”)签署《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蒋荣、何渊关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形式投资全之脉,其中89.844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2710.1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444%的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时代大厦1402室
法定代表人:蒋荣
注册资本:4,492.19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装、服饰、鞋帽、工艺品、皮革制品、针织品、纺织品、文体用具的销售利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79876446N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跨境出口零售电商之一,依托高性价比的中国制造产品,为全球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海量选择,总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2016年8月,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全麦网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评为浙江电子商务综合10强企业第七名,在浙江省电子商务跨境10强企业的排名仅次于阿里巴巴,产品销售渠道已经覆盖欧、亚、美洲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其他轻资产的电商企业不同,全之脉于此次融资前在杭州古墩路双地铁口持有5.61亩商业用地,在义乌稠江街道持有33亩的物流用地,为公司打造跨境电商综合生态圈的目标夯实基础。
(二)财务情况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78,580,157.70元,负债总额228,037,993.33元,净资产150,542,164.37元。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 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2.19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贰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
2、各方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92.194】万元增加至【5,817.488】万元。
3、增资定价依据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预估2016年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为1.2亿元作为定价依据,甲方按照不高于181,303万元(大写:壹拾捌亿壹仟叁佰零叁万元整)的投后估值,对乙方进行增资。
4、甲方以现金对公司增资2,800万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甲方的出资额和认缴本次增资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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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本轮增资完成日,丙方和丁方应确保乙方所包括之企业的资产至少包括:
(1)乙方所包括之企业所属的资产;
(2)乙方所包括之企业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和协议中的相关权利(包括对该类合同和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乙方所包括之企业在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和联营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蒋荣(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
丙方:何渊(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
1、由甲方对目标公司增资2800万元,其中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 89.844(万元),剩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后,甲方有权单方要求乙方、丙方回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乙方、丙方承诺以不低于3400万的价格回购,并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回购通知后15天内支付所有回购款。甲方在乙方、丙方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积极配合目标公司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登记。
3、本协议签订后目标公司增资的,甲方有优先认购的权利。
4、目标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提交挂牌之申请材料或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提交上市(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申请材料,则本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有关股份回购、优先认购等条款的效力自动中止。如全国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或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目标公司的挂牌或上市申请,则前述条款的效力立即终止。如目标公司撤回其挂牌或上市申请,或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或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否决目标公司的挂牌或上市申请,则前述条款的效力恢复。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全之脉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看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本次投资是公司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其向既定目标发展,公司也将逐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风险管理和经营策略,积极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对本次增资的进展实施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6-L11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伟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赵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由于赵伟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伟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增补新的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尽快增补新的独立董事人选,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
赵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证、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赵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协议,邮储银行自2016年12月26日起代理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投瑞银瑞泰定增混合”)的发售业务。
一、国投瑞银瑞泰定增混合认购期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7日。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邮储银行客服电话:95580
2、邮储银行公司网站:www.psbc.com
3、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4、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以及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