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六大机制” 确保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规范化运行)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国中铁)是归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多功能、特大型建设集团。2006年成为国资委首批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试点企业后,于2007年以整体重组、独家发起的方式在上海和香港实现境内外上市。10年来,中国中铁不断探索创新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历经试点、建制、规范、完善等阶段,使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成为公司30万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最高平台,并逐步形成了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规范化运行的 “六大机制”:
一是日常履职工作机制。除《公司章程》作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相关规范外,公司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监事制度的意见》、《职工董监事履职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程序。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参与董事会决策和监事会监督时必须体现职代会意图,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正确履行“双重代表”职责。特别是在参与劳动用工、薪酬制度、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提前听取职代会和工会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代表职工群众充分行使表决权,关键时敢于发声、敢于维护。
二是履职信息沟通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席党委会、总裁办公会、职代会、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的制度,确保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针对职工利益诉求方面的重要情况,职工董事与公司党委、外部董事、工会建立了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确保了相关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得到充分的沟通酝酿。工会还建立了向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信息资料,组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深入群众调研等制度,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实时掌握职代会和工会重点工作,及时了解职工诉求,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科学决策和监督提供充分的政策和信息支撑。
三是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机制。公司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对职代会负责的制度。从2013年职代会开始,由工会组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按“德能勤绩廉”五要素进行大会述职述廉,由全体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后,在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和无记名投票。职代会民主评议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给予考核评价,出具书面评价和奖惩意见,并将结果及时报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
四是专项教育培训机制。公司与清华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高校建立了专项培训制度,每年利用知名高校的优质培训资源,针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必需的公司治理、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薪酬管理、职工权益维护等相关业务知识,定期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系统学习和素质提升提供帮助。
五是日常服务保障机制。工会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日常管理服务机构,随时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提供软硬件的支持,既要保证及时向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职工权益维护方面的政策文件,也要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的制定、重大事项决议的执行过程中,及时向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职工群众的相关意见,还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开展调研,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反映职工合理诉求提供服务保障。
六是激励约束机制。中国中铁作为“中央企业职工董事考核评价及薪酬管理文件”课题起草单位,2012年率先出台《职工董监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明确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考核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评价方式、结果运用和奖惩标准,形成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闭环,充分调动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认可。
经过探索和实践,中国中铁在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成效:一是做到了源头参与,实现了职工群众在公司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早介入、有声音、能建言、可监督”, 是职工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渠道;二是做到了顶层维护,在公司治理的最高层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成为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代言人和守望者;三是做到了依法履职,通过完善制度体系,确保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合法合规;四是做到了有效维权,推动了一大批涉及企业改制改革和职工切身利益重要决策事项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