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地方法院探索“技术+公开”防止高墙腐败)
新华社广州12月2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周颖 毛一竹)“我不应该盗窃。我的行为不仅危害了社会,也深深伤害了我的家人。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一定好好地改造自己。”服刑人员韦某锋通过视频向另一边的审判人员陈述道。
“你的罚金是否交清?改造期间是否有扣分?如果没有给你减刑,在剩下的改造期间,你会怎么表现?”韦某锋减刑案件开庭审理后,审判人员通过视频详细询问了其本人犯罪事实、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等情况。视频另一头,韦某锋一一作答。
2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广州市番禺监狱,开庭审理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并同步在互联网平台直播,接受社会的即时监督。这是中国地方法院利用“技术+公开”,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防止“高墙腐败”的又一探索。
减刑、假释是中国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有权人”“有钱人”利用这项制度的执行漏洞,花钱“赎身”“越狱”,成为损害减刑、假释公信力的“毒瘤”。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广州中院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改革,通过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引入人民陪审员、远程视频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扩大公开,以杜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中“暗箱操作”“提钱出狱”等不公正、不透明现象。
如在审判前,广州中院专门在其官方网站“广州审判网”开通“减刑、假释裁前公示”板块,将监狱提请减刑罪犯的身份基本信息、所犯罪名、原判刑期、刑期变动情况、罪犯改造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意见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并实现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情况在监狱和互联网上的同步公开、公示。此外,在减刑、假释案件宣判后七个工作日内,广州中院还将裁判文书上网公示,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说,这样一来,保证每件减刑、假释案件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哪个罪犯频繁减刑、减刑幅度过高,都会被人民群众“一眼看穿”。
该负责人介绍,自推进减刑、假释裁前公示三年以来,广州中院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情况进行裁前公示19394件,收到各界异议446条,对社会异议案件及时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结后上网公示裁定书19394件,未收到社会各界异议。
除裁前公示外,法院还利用多媒体通信技术手段,打造减刑、假释案件远程庭审平台,实现法院远程法庭与监狱远程法庭“面对面”交流,并同步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大众直播,这成为中国地方法院提高审理公开度和透明度的另一“利器”。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介绍,广州中院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已实现全覆盖,可以自由连接辖区内的广州监狱、番禺监狱、女子监狱等5所监狱。这不仅方便了市民旁听案件,增加了监督渠道,而且也扩大了公开力度,实现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
来自广州中院的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广州中院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7438件,通过远程视频庭审平台审理的案件3397件,占开庭案件总数的45.7%。
不仅广州法院,包括北京在内的中国其他城市的法院也开始启用“远程法庭”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透明度、公信力。如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其“远程法庭”于今年7月底投入使用,截至12月中旬,该法院使用远程法庭进行开庭等审判活动30余次。(图片均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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