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2016-070
B股 900904 B股 神奇B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和一致行动人的成员持股比例构成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9日、12月6日披露了《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相关内容更正的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和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康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张沛、张娅、张岩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016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书面约定的指定代表张娅提交的《通知》、《授权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新柏强减持公司股份5,7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柏康强减持公司股份20,935,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张娅增持公司股份70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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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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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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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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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和一致行动人的成员持股比例构成发生变化,但不触及要约收购。
3、鉴于新柏强和柏康强累计减持比例已达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代表张娅已提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本公司予以公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通知》。
2、《授权书》。
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 600613 证券简称: 神奇制药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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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康强”)、张娅。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柏强实际控制人张沛、柏康强实际控制人张娅为神奇制药实际控制人张芝庭、文邦英夫妇的侄子和侄女,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新柏强、柏康强、张娅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张娅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张娅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
二、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奇制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奇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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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办公大楼116室
法定代表人:何平南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1日
营业期限:2012年4月11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2594172570X
经营范围:非金融性投资(融资性担保除外),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或姓名:包括张沛等37名自然人,其中实际控制人张沛持股66.1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17号龙港国际中心东楼19楼A座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85211643
传真:0851-85211522
(二)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办公大楼116室
法定代表人:何文君
注册资本:2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1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5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259417260X6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策划咨询及管理服务,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或姓名:包括张娅等36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实际控制人张娅持股39.01%。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17号龙港国际中心东楼19楼A座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85211643
传真:0851-85211522
(三)张娅
姓名:张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20102********2420
住所及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1号附1号
邮政编码:55000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新柏强的产权以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柏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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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柏强实际控制人为张沛,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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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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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柏康强的产权以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柏康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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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情况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柏康强实际控制人为张娅,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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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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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柏强实际控制人为张沛、柏康强实际控制人为张娅,张沛与张娅系兄妹关系,两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芝庭、文邦英夫妇的侄子侄女,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新柏强、柏康强、张娅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张娅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依照《收购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张娅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新柏强和柏康强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股份;张娅增持是为了继续持有神奇制药股份而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的一种方式,实质上属于持股架构的调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新柏强和柏康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神奇制药 临2016-060号公告)进行减持,新柏强拟减持不超过 76,750,54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37%;柏康强拟减持不超过 36,534,389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84%。
张娅拟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买入本公司股份 2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7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张娅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7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5,357,6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346,0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 张娅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0,808,4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3,549,2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12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柏强持有神奇制药股份38,942,140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的 7.29%;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柏康强持有神奇制药股份 20,935,589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的3.92%,张娅持有神奇制药股份25,061,200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的4.6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柏强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5,768,0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37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0,935,589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50元;
本次新柏强、柏康强合计卖出神奇制药股份26,703,589股,占神奇制药总股本5%。
■
上述交易价格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定价原则确定。
张娅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703,6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4.41元。
■
上述交易价格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定价原则确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69.33%,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仍为64.46%,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7日披露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45元;张娅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4,252,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2,450,8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4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7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柏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5,357,6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柏康强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346,000股神奇制药股份,卖出均价为15.65元; 张娅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0,808,4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张沛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13,549,200股神奇制药股份,买入均价为15.65元。详见神奇制药2016年12月12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增持或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它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新柏强、柏康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张娅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威海路128 号长发大厦613 室
电话:021-53750009
另外,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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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代表签字:张娅
2016年 12 月19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6-32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胡学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段中鹏先生、张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收购河北精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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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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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2/3/6/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换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换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或“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投资”)及分立上市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核准。
2、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已于2016年12月16日对阳晨投资股票予以摘牌,阳晨投资股票终止上市。
3、阳晨投资股票摘牌后,阳晨投资B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不再显示阳晨投资B股股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后阳晨投资B股股票将转换为城投控股A股股票。
4、本次合并的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6日,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阳晨投资换股股东持有的阳晨投资股票将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1股阳晨投资股票可以换得1股城投控股A股股票。
5、本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换股及A股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后另行公告本次合并换股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情况。
6、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已建立一码通A、B股证券账户对应关系匹配的C1账户投资者,可按现有普通A股证券账户操作流程实现城投控股(存续主体)A股股份和上海环境A股股份正常买卖;对于剩余投资者,即未建立一码通A、B股证券账户对应关系匹配的C1账户投资者及所有C90、C99账户投资者,可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持有或卖出城投控股(存续主体)A股股份和上海环境A股股份,但不能进行买入委托申报。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要
城投控股向阳晨投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投资并安排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承继及承接阳晨投资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阳晨投资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即“本次合并”);紧接本次合并生效实施后,城投控股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环境集团(包括因本次合并由环境集团承继和承接的原阳晨投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即“本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存续方,城投控股继续运营房地产资产和业务以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环境集团的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届时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亦不安排配套融资。
本次合并的发行对象为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阳晨投资下列股东:1)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阳晨投资股东;及2)向阳晨投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实际支付现金对价并受让取得阳晨投资股份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本次合并中,阳晨投资换股价格为2.522美元/股(按照阳晨投资因筹划本次重组相关事宜首次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14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1461折合为人民币15.50元/股),城投控股换股价格为15.50元/股,由此确定本次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1(阳晨投资换股价格除以城投控股换股价格),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1股阳晨投资B股股票可以换得1股城投控股A股股票。
本次重组方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城投控股2016年10月22日刊登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合并的换股实施安排
本次合并的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6日,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阳晨投资换股股东持有的阳晨投资股票将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1股阳晨投资股票可以换得1股城投控股A股股票。
换股股东取得的城投控股A股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阳晨投资股票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一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本公司负责在换股实施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阳晨投资换股股东发行的A股股份登记至阳晨投资换股股东名下。阳晨投资换股股东自城投控股A股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城投控股的A股股东。阳晨投资摘牌后,阳晨投资B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不再显示阳晨投资B股股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后阳晨投资B股股票将转换为城投控股A股股票。
本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A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后另行公告本次合并换股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情况。
三、阳晨投资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阳晨投资、环境集团于2015年6月18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自交割日(指换股实施日或本公司与阳晨投资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下同)起,阳晨投资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环境集团承继和承接。阳晨投资负责自《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将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交付、转移或变更登记至环境集团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应阳晨投资的要求,本公司、环境集团同意协助阳晨投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如在《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6个月内未能办理形式上的移交手续(如房地产、商标、专利等过户手续,对外投资权益的变更手续以及车辆过户手续等等),则该等资产的实质权利、权益、负债亦自交割日起归属于环境集团。
四、本次合并涉及的人员安排
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城投控股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将根据其与城投控股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留任原来的工作。交割日后,阳晨投资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环境集团全部接收,并予以妥善安排。阳晨投资作为其现有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交割日起由环境集团享有和承担。
五、本次合并换股实施的相关工作安排
本次合并换股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刊登换股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就本次合并换股实施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9楼
联系人:李贞、赵诗函
联系电话:86-21-6698-1376、86-21-6698-1556
传真:86-21-6698-6655
(二)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6楼
联系人:仲辉
联系电话:86-21-6390-1001
传真:86-21-6390-1007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农业银行理财资金申购
农银汇理旗下基金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申购农银汇理旗下开放式基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快线私人银行专享天天利开放式组合于2016年12月16日通过农银汇理基金机构直销柜台申购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申购金额为1700万元整,按照产品费率结构该笔申购不产生申购费用。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6-12-19
公告送出日期: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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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0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土地及房屋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23
证券代码:122134 证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土地及房屋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及吉林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公司将位于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土地证号为吉市国用(2010)第220204005443号,面积22,520.7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吉林市房权证高字第GX000003250号,面积14,893.43平方米”】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并取得了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 “吉(2016)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00470号”不动产权证书。
公司将上述土地及房产继续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贷款担保,担保贷款金额及期限不变。【详见2016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土地及房屋抵押贷款的公告》(临2016-019)】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
提示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6-079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
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6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欧比特,股票代码:300053)自2016年12月16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于2016年12月20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0日开市起复牌。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