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试点检察室派驻公安执法中心)
本报讯(记者卢越)12月1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驻门头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据悉,这是北京市首家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引导取证办公室的检察室,也是北京市第六家成立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检察室依法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同时应公安机关请求,可以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并提出指导意见。
派驻检察工作是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深化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的创新举措,是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支点。
据介绍,门头沟检察院在派驻检察室设立侦查监督办公室有三大特点:一是可以登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查阅刑事案件;二是可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中心办理的刑事案件和办案场所安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督;三是将借助与公安信息系统的共享,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外场所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此次成立的引导取证办公室负责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活动,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案情介绍、审查有关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旁听讯问及询问、旁观现场勘验等活动。
“设立引导取证办公室的目的,就是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中的作用,将证据标准及时传导给公安机关,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侦捕诉一体化刑事指控体系,确保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案件证据都经得起庭审的考验,提高本区案件整体质量及效率,构建新型检警关系。”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说。
门头沟公安分局局长杨雄华表示,公安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检察室工作依法、便捷、有效、有力,真正统一侦查取证标准,形成打击合力。
“引导取证办公室的设立更加方便检察人员听取案情介绍、审查案件材料、参与案件讨论、旁观证据收集形成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庭审实质化具有推动作用。”门头沟检察院公诉部主任郭红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