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危房安全管理问答)
答:可以找有资质的鉴定公司,广州市已备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可登录广州住建委网站查询(www.gzcc.gov.cn 住建业务 房屋鉴定 广州市已备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本情况表)。
问:老旧房屋无人居住,发生安全事故谁负责?
答:根据规定,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如果被鉴定为危房,要怎么处理?
答: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危及到的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未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前,危险部位的房屋不得使用。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未解危前,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