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号文注册募集的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2月27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17:00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联系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邮政编码:200122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5日,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cam.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等大会召集人认可的印鉴(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上银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表决意见未选,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含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本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见证律师:上海伯阳律师事务所
4、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电话:(021)62179803
联系人:林奇
九、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咨询;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一:关于修改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一:
关于修改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使得本基金合同内容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相符,确保本基金投资及相关活动的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提议对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比例、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估值方法、风险收益特征等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方案详见附件四《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二: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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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按此格式打印或在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表决票的填写说明: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则视为弃权表决,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4、基金账户号虽未填写、填写无法辨认或有误,但不影响根据身份证件信息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身份的,不影响表决票效力。
附件三: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投票截止日为__年_月_日的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上银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201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原《基金
合同》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前后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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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
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信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与代码
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3)
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46)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2)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35)
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24(A类)000325(B类))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12(A类)001213(C类))
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713)
二、关于增加华信证券为代销机构
自2016年12月14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华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分别以华信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三、关于参与华信证券费率优惠活动
(一)关于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12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华信证券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华信证券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旗下基金今后在华信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定投申购手续费、转换(仅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华信证券页面公示为准。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信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投)、转换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华信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定投申购手续费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产品的转换(仅申购补差)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华信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信证券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华信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4、费率优惠期限以华信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 华信证券官方网站:www.shhxzq.com
华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2、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华富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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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截止本次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A类13,951,804.46、C类4,609,123.14,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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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6年12月13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2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6、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7、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8、登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021-50619688。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