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城管委原副主任获刑)
京华时报讯11日,杭州市纪委官方网站披露,杭州市城管委原副主任赵野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0余万元。7月22日,赵野松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赵野松曾历任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上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后转任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于2014年提前退休。
据悉,2002年,杭州某报社记者范某找到时任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的赵野松,希望他帮忙申请一套定向经济适用房。赵野松帮助范某绕过了登记、摇号等正常程序,低价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住房条件并不困难的范某在拿到房子后,立即出手,赚取了31万元差价。范某将11万元打到了赵野松姐姐的银行账户。
2003年,赵野松被提拔为上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2004年下半年,赵野松帮助房地产开发商黄某找回离家出走的女儿。2008年,杭州房价飞涨,赵野松看到了赚钱的机会,到处物色合适的房源。赵野松找到黄某,想要些优惠,但是该楼盘只留了一套内部房。黄某便把这套房子卖给赵野松,购买价格为四年前该楼盘的开盘价,经鉴定,该套房子2008年的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6800余元,差价超过了一万元一平方米。
2011年,酒店老板汤某找到赵野松,希望其帮忙联系解决装修和经营中的一些问题,赵野松都逐一搞定。汤某先后两次送给赵野松美元、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9万余元。
2012年下半年,赵野松让其战友宫某出面和海外海汽车城负责人洽谈,获得汽车城一个位置较好的展位,并在未办理任何租赁手续及未支付租赁费的情况下,又让宫某找好下家转让了展位。他们没花费一分钱,就赚取了100万元的差价。 (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