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益诉讼不是为了搞垮企业”)
捏住摩托车的刹车,龙正德定睛看了看眼前的电子显示屏:烟气温度928摄氏度。他知道,超过了规定的850摄氏度,就没有二噁英超标的危险。于是他跟门口的保安打了个招呼,踩一脚油门向自家方向骑去。
从去年11月起,关注这块“烟气在线监控对外公示屏”成了这位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54岁农民的习惯。公示屏上显示的是长株潭地区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时生产数据。它与龙正德的家,直线距离不超过500米。
“在去年出事之前,可没这么容易看到这些数据。”由于龙正德口中的“出事”,金利亚不仅付出了停产5个月、投入千余万元进行设备升级改造的代价,还“吃”上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湖南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官司。
近一年的调查取证、协商协调后,今年5月,这起诉讼以和解告终。而更大的和解,则发生在法庭之外:全国普遍存在的垃圾焚烧厂与周边居民、环保协会间紧张甚至敌对的关系,在株洲变成了公众加深对“垃圾焚烧”的理解和焚烧厂打开大门接受监督的良性互动。
这一切,要从2015年3月金利亚“出事”,即发生垃圾渗滤液渗漏事故说起。
“鱼翻了肚皮”
龙正德与其他8位监督员首先在厂区所在山坡背后的水沟里发现有黑色污水排出。由于焚烧厂周围有长石村、霞湾村和青山村三个自然村近2000户村民,2014年10月点火运行前,金利亚主动提出由村里推选9名监督员,这些监督员可以凭通行证在任何时间到厂里的任何区域巡查。
被推选为监督员的龙正德很尽职,有事没事就到厂里转悠。据他介绍,那时的金利亚虽然存在一些诸如对外公示屏未启用、垃圾储存坑偶尔会散发臭味等小缺陷,整体状况还算不错:“我每次进来看、闻、听,倒不觉得垃圾焚烧厂有多大危害。”
但这次污水外排现象引起了村民的警觉,他们很快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了情况。与此同时,金利亚内部也发现了渗漏情况,并展开原因排查。
从后来公开的多个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到,2009年金利亚经湖南省环保厅批复同意建设时,对垃圾中所含渗滤液的处理方法是经初步处理达到三级工业用水标准后,输送至附近的霞湾污水处理厂。而从去年3月开始的渗漏,正是由于埋入山体中的输送管道破裂所导致。
事故发生后,金利亚立即停止了废水输送,但渗漏在山体内的渗滤液因雨水冲刷继续渗出,很快,工厂附近的水塘、农田都遭到了污染。
由于地处株洲与湘潭交界处,自这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厂以来,湘潭市环境保护协会就一直对它十分关注。2015年5月,就在株洲市相关行政部门就污染进行调查时,环保协会的常务理事彭正坚在一次偶然对村民的走访中,获悉了此事。
“村民告诉我,后山的水塘臭气冲天。我绕道过去一看,水面全是黑的,半米长的鱼都翻了肚皮。”这个发现让彭正坚很震惊,他立刻取了四份水样准备送去检测,并在回程的路上生出了向金利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想法。
按照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有权利提起公益诉讼。湘潭环保协会正是湖南省内具有诉讼资质的社会组织之一。
环保法“长牙”
2015年6月5日是世界环保日。
这一天,湘潭环保协会向株洲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金利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对周边环境的妨碍,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7天后的6月12日,立案了。
此时的金利亚,正忙于处理渗滤液渗漏产生的诸多问题。尽管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按株洲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要求,对受损村民进行赔偿、将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封存后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本就对垃圾焚烧存有疑虑的村民情绪依然很激动,要求工厂彻底停产整顿。最早发现污染的龙正德说:“我的家庭、后代都生活在这里,开不得玩笑。”
在湘潭环保协会提起诉讼的前3天,金利亚收到了株洲市环保局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面对紧跟行政处罚而来的民事诉讼,负责处理渗漏事件、金利亚上属的香港创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郑风元坦承:“因为没听说过环境公益诉讼,所以一开始并不是很重视。”但他很快发现,公司被送上被告席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小到银行贷款、新项目投标,大到企业形象,都会因此受到不小的影响。
在原告委托律师王莹看来,这正是“长了牙”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社会组织最有力的武器。只是,同样是首次接触民事公益诉讼的王莹,也很快感受到了这类案子“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
王莹首先对焚烧厂附近的村民进行了走访:田间散发臭味、井水无法饮用、人体接触污水后皮肤发红发痒……随后,她又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和提起行政复议,取得了金利亚公司的环评资料、处罚文件等证据材料。
王莹算是幸运的。在准确的污染数据只能来源于行政机构的前提下,许多公益诉讼都过不了“取证”这一关。一位长期关注公益诉讼的环保志愿者告诉记者,截止到今年6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共123起,在其中一些诉讼中,当地环保部门由于自身水平有限,无法出具准确的调查报告,更有甚者还会帮助企业掩盖污染证据。
金利亚承认了造成污染的事实,并积极沟通寻求官司的和解。但在污水排放量的鉴定上,原告与被告之间产生了争议。由于无法实际计算出排污量,湘潭环保协会认为应按照工厂投产以来渗滤液总量2万余吨计算,赔偿总额600万元,这与金利亚计算的240吨渗漏量和17万元赔偿金相差了50倍。
鉴定结果出不来,和解进程也放缓了。
6000万元买教训
作为长株潭地区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金利亚的烟气、渗沥液、飞灰处理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烟气的部分指标还达到要求更高的欧盟2000排放标准。连曾多次到外省考察过的彭正坚也表示,全国目前已建成投产的200多家垃圾焚烧厂,很多在环保级别上比不上它。
谁知这样一家企业,却在地下输送管道上栽了跟头。“这让公司痛下决心,要对工厂进行改造升级。”郑风元说。
“改造之前,这根管道连接着埋入地下的外排管道,现在它已经被截断了。”厂长刘东指着一段裸露在外的管道对记者说。放弃外排,把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从三级提高到一级。为了这一目标,金利亚花费了1200余万元来安装污水处理装置。
为了消除村民的疑虑,金利亚还邀请3个村的8名村干部成立了监管小组,改造期间每天到厂里巡视。作为环保人士,彭正坚也数次受邀参观改造进度,“这种待遇在以前可是没有的”。
经过5个多月的改造,2015年11月金利亚经批准重新投产。龙正德发现,厂门前那块显示屏开始显示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从此,不进厂门,他也能行使监督员的权利了。
与此同时,经过多次协调和专家鉴定,湘潭环保协会与金利亚终于就泄漏的渗漏液总量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年5月,湖南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金利亚赔偿环境生态损失费131万元达成和解。
走在复产一年的垃圾焚烧工厂里,很难找到去年“兵荒马乱”的痕迹,反而是隔三差五慕名来参观的人让它像是一个标杆。刘东更是笑称“接待”才是他的主要工作:“我们用近6000万元买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但这也让我们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向公众开放,让他们知道好的垃圾焚烧厂不是魔鬼般的存在。”
“公益诉讼不是为了搞垮企业,而是希望它能做得更好。”王莹一边合上调解书,一边说道。
压题图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外景
本报记者罗筱晓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