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预警标准)
新华社石家庄12月9日电(记者巩志宏)为实现京津冀区域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的要求,河北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预警条件进行重新调整。同时对提高工业企业减排比例、统一机动车限行措施等做出具体规定。
修订后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仍将预警分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3个层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个等级。但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调整,实现京津冀标准统一。
其中,预测AQI日均值>200时启动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说,调整后的预警条件较原来有所降低,如原来连续2日200<AQI 300启动蓝色预警,修订后1日便可发布蓝色预警。
工业企业排放是河北大气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力度,新《预案》将Ⅲ级应急响应中工业企业15%减排比例提高为20%,Ⅰ级减排比例由30%以上提高到40%。
同时,为激励企业进行环保治理,新《预案》还规定,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并稳定达标的玻璃、铸造企业等纳入免于停产企业名单,在Ⅲ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
河北各地机动车限行尾号不一曾饱受公众“吐槽”,新《预案》对机动车限行措施进行统一。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时,城市及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施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此外,新《预案》还对学校停课、单位调休等进行了具体规定。Ⅰ级措施为红色预警且AQI达到500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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