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凶案卷宗遗失真因保管不善?)
依常理分析,邻水警方不可能为了一个村民小组长而贪赃枉法,但谁又保证嫌犯没有出钱拉公安人员下水呢?从这个角度说,查明真相既是为了让逝者安息,也是为了维护当地警方的声誉。
1998年,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发生一起命案,该县兴仁镇三步村人范安银因口舌争端和村民小组长兼管电员范安文发生肢体冲突。范安银的妻子包玉贞称,在争吵中,范安银被范安文和其兄范玉德、其侄范学云用刀捅死。当晚,范学云出逃,2011年底落网,被关押一年后取保候审。原因是,警方有关范安银死亡一案的案卷遗失,导致县检察院无法依此审查起诉疑犯。
这又是一起农妇为夫追凶案,其中的心酸、苦痛与焦虑,已近古稀之年的包玉贞一定深有感触。纵观这起并不复杂的案件,陷入沉滞的一个死结是案卷遗失——包括尸检报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在内的证据材料全都丢了。如今在媒体推动下,邻水县委、县政府和广安市公安局已就此成立专项调查组。
打开死结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到卷宗。就目前的情况看,应该首先查明该案卷宗究竟有没有遗失,如果遗失了,是什么时候遗失的、什么原因遗失的;如果没遗失,现在哪里?所谓的“由于以前的办案人员保管不善”,究竟是否属实,有没有人为故意损坏的可能?当然,不管什么情况,相关责任人都应该受到处理,因为这违反了《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其实,如果卷宗确实因客观因素遗失了,倒还不太可怕,怕的是遗失得不明不白。根据包玉贞提供的信息,该案存在诸多疑点。比如,范安银死亡后,村民连夜报案,但相距仅7.5公里的派出所直到次日中午才到达命案现场,是否属实,又是什么原因?再如,范安文、范玉德先是被抓,出钱把人安葬后就被放了,是否于法有据?又如,范学云落网后一年被取保候审,包玉贞称“范学云回家以后,扬言有人、有钱,看包玉贞能把我做个啥子……”范学云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有,为何他敢如此放言?
诸如此类的疑点都需要调查组给出答案,否则就可能坐实包玉贞所称的邻水县警方涉嫌“毁灭案卷、包庇凶手”。依常理分析,邻水警方不可能为了一个村民小组长而贪赃枉法,但谁又保证嫌犯没有出钱拉公安人员下水呢?从这个角度说,查明真相既是为了让逝者安息,也是为了维护当地警方的声誉。
有网友称,不管卷宗有没有遗失,既然范学云投案自首,依法治罪就是了,为何取保候审?其实,从法律程序上看,确实无法定罪,甚至连公诉都有难度。此前黑龙江也出现过类似案件,一个杀人嫌犯潜逃17年后自首,但因证据丢失警方无法对嫌犯进行报捕,因为根据新刑诉法,嫌犯不能自证其罪,应有相关证据证明案子是他干的,否则无法提起公诉。
不让真相沉没,不让凶手逃脱惩罚,这是美好愿望,有时却难以完全实现。具体到邻水这起案子,在寄希望于调查组彻查的同时,更希望当地警方尽可能收集证据,哪怕时过境迁,也总有一些可能,觅到有价值的证据。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才能让包玉贞一家人回归正常生活,也才能塑造当地人的法治信仰。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