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政府部门间证照共享和互认)
(上接A02)其中,为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尤其是电子证照的应用和互认,《意见》提出,制定电子证照目录,推动政府部门间证照共享和互认,修订现行办事规程,减少纸质证照和复印件反复查验和提交。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数一源”,基础数据库已有数据其他部门不再重复采集,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依职能按需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三个“变”,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