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财经 > 正文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0
分享至

(原标题: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7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公司向认购对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7.60元/股,发行数量30,797,101股。

2、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9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3、公司本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12月6日,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情况如下: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释 义

本报告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的图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 : 姚其胜

成立日期 : 1988年7月14日

上市日期 : 201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 : 康达新材

股票代码 : 002669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 张培影

联系电话 : 021-68918998-8666

传真 : 021-68916616

互联网址 : www.shkdchem.com

经营范围 : 胶粘剂、化工助剂的加工、制造及销售,胶粘剂的售后服务,胶粘剂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体育场地跑道施工,人造草坪的设计及安装,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工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 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发行人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事项进行审议。

2016年8月1日,康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所载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及上市安排、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等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并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8月18日,康达新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管部门审批情况

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

2016年11月16日,康达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589号)。

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和相关债务的处理。

验资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1月24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配售对象缴纳的网下申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证金及认购款合计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瑞银证券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1月2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797,10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561,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797,101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 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 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97,10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 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8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7.65元/股。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7.55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瑞银证券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27.6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17.55元/股的157.26%;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6年11月21日)收盘价(28.24元/股)的97.73%;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6年11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6.35元/股)的104.74%。

(四) 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配售情况

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在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31家投资者回复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其中20家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有11家投资者按约定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合计18,701万元。另有1家个人投资者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1,700万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配售原则,本次申购共发行30,797,101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五) 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87.60元,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共计22,561,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27,438,487.60元。

四、 本次发行对象的情况

(一)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68870054Y

法定代表人:陈重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注册资本:21,7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674847XF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注册资本:3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853609

法定代表人:王瑶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注册资本:7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878675X4

法定代表人:阴秀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11F07-09室

注册资本:49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直接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金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262177A

法定代表人:邵钢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

(四)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年,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五) 发行对象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的发行对象均已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交易,也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康达新材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 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 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 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二、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证券代码:00266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12月6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6年12月6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结构变化如下:

(二) 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发行后股本计算)指标如下:

(三) 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新增股份登记 到账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本结构将得以优化,资产负债率将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丁基材料项目的实施可实现丁基材料的大规模国产化,有利于相关产业领域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健康发展,同时也是公司基于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对生产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满足其对高性能胶粘剂的多样化需求;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可以满足软包装行业等领域客户对无溶剂聚氨酯的需求,康达新材作为国内胶粘剂行业的领先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规模化生产环保、安全的无溶剂聚氨酯胶粘剂,符合软包装等下游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也将对推动胶粘剂行业整体技术工艺进步以及产业升级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水平,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提高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对董事会、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 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投资者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管理 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2014)审字第320ZA0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致同(2015)审字第320ZA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2016)审字第320ZA0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全文公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四、 主要财务指标

注1:2016年1-9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年化。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保荐代表人:沈奕、顾科

项目协办人:袁媛

联系人:刘媛秋、许宁、李进龙、任文正、陈阳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954

二、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俞卫锋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陈巍、王利民

联系人:陈巍、王利民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三、 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99 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17 层

经办律师:赵晓红、张恒顺

联系人:张恒顺

电话:021-24126000

传真:021-24126350

四、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涂振连、沈在斌、王传文

联系人:王传文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第七节 上市推荐意见

一、 保荐协议签署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康达新材与瑞银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作为康达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受康达新材委托,瑞银证券担任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瑞银证券具有保荐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瑞银证券指定沈奕和顾科二人作为康达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 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康达新材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推荐康达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自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至本报告书刊登前,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达新材

股票代码:0026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签署日期: 2016 年 12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达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达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西藏瑞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法定代表人:温馨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15日至2035年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4321344162M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西藏瑞东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瑞东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1. 西藏瑞东自主持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600721.SH)4.25%的股份;西藏瑞东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持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600721.SH)另外4.25%的股份;

2. 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持有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3.SZ)7.1%的股份,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持有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1%的股份;

3. 西藏瑞东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瑞东车联网基金持有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88.HK)6.08%内资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情况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自身情况增、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西藏瑞东所控制的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认购康达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持有康达新材485,500股,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持有康达新材657,731股,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持有康达新材2,252,972股,上述三个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均受到西藏瑞东的控制(详见本节第三小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持股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的控制关系”),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票合计3,396,203股,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0%。

本次发行中,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9,239,130股,连同上述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共计12,635,333康达新材股票,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7%。有关股票不存在权利限制。

二、本次股份增持情况

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认购康达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股份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发行取得新股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共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97,10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通过认购本次发行新股取得的股份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取得新股共计9,239,130股,占本次发行后康达新材总股本的4.00%。

(二) 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康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8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康达新材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7.65元/股。经康达新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7.55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康达新材和瑞银证券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27.6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17.55元/股的157.26%;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6年11月21日)收盘价(28.24元/股)的97.73%;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6年11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6.35元/股)的104.74%。

(三) 本次发行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以现金支付方式认购所获配售股份,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已于2016年11月24日全额缴付认购款。

(四) 本次发行已履行程序

康达新材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本次发行的议案,并分别于2016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

2016年11月16日,康达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589号)。

本次发行已实施完毕。

(五) 转让限制或承诺

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承诺取得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六)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七) 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持有康达新材485,500股,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持有康达新材 657,731股,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持有康达新材11,492,10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三个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635,333股,合计占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后总股本的5.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持股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的控制关系

(一)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的控制关系

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系西藏瑞东担任管理人的私募契约式基金。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成立于2015年9月7日。根据《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西藏瑞东为瑞东梧桐基金的管理人,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并“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因此,西藏瑞东实际控制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西藏瑞东就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持有的康达新材股票享有权益。

(二)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的控制关系

(1)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瑞东

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系北信瑞丰担任资产管理人、北京瑞东担任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期为2015年8月13日。《北信瑞丰瑞东麒麟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资产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投资顾问自行选择的投资标的,由投资顾问向资产管理人通知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式”。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的实际投资行为由投资顾问北京瑞东决策并通知管理人实施,所以,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瑞东。

(2)北京瑞东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瑞东财富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9号安华景苑饭店3C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伟创富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27155661T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3)北京瑞东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瑞东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

北京伟创富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北京瑞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北京瑞东99%出资份额。

(4)北京伟创富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伟创富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15层1522

法定代表人:高雅

成立日期:2011年3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4696982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投资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北京伟创富通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伟创富通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

西藏瑞东为北京伟创富通的唯一股东,并持有北京伟创富通100%股权。鉴于北京伟创富通为北京瑞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北京瑞东99%出资份额,因此西藏瑞东是北京瑞东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北京瑞东实际控制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

(三)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的控制关系

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系由新华基金担任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其唯一委托人为瑞东新材料定增信托计划。《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资产委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资产管理人出具投资指令,由资产管理人根据该投资指令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运作”,且资产委托人“享有委托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并可授权资产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代为行使部分因委托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由于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的唯一委托人为瑞东新材料定增信托计划,因此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由瑞东新材料定增信托计划实际控制。

西藏瑞东系瑞东新材料定增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根据《中航信托·天启【2016】181号瑞东新材料定增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约定,该信托计划的“全体委托人指令受托人聘请投资顾问,由投资顾问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及运作向受托人发出投资建议。在投资顾问投资建议不违反受托人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受托人将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因此,瑞东新材料定增信托计划的实际控制人为其投资顾问,即西藏瑞东。由于瑞东新材料定增信托计划实际控制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因此西藏瑞东实际控制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

综上,西藏瑞东对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拥有实际控制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的控制关系图

如上所述,西藏瑞东控制西藏瑞东-瑞东梧桐基金、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及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并因此就该等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持有的康达新材股票享有权益。西藏瑞东对该等契约式基金/资管计划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第五节 前6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西藏瑞东-瑞东梧桐投资基金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西藏瑞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二、瑞丰资管——瑞东麒麟资管计划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瑞丰资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三、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管计划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新华基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藏瑞东的营业执照;

2、西藏瑞东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温馨

2016年12月4日

附表: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温馨

2016年12月4日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吉利火了!北京车展大爆料:现场外国人巨多,中国“迈巴赫”来了

吉利火了!北京车展大爆料:现场外国人巨多,中国“迈巴赫”来了

户外小阿隋
2024-04-26 21:48:34
博主:蓉城球迷赛后与泰山替补席产生矛盾,郑铮疑似做挑衅手势

博主:蓉城球迷赛后与泰山替补席产生矛盾,郑铮疑似做挑衅手势

直播吧
2024-04-26 23:20:26
母亲是著名演员,父亲上亿家产,他却跑龙套10年,33岁终成实力派

母亲是著名演员,父亲上亿家产,他却跑龙套10年,33岁终成实力派

橘子大娱社
2024-04-26 20:10:03
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俄乌战争最起码给中国又争取了五年时间

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俄乌战争最起码给中国又争取了五年时间

曾经年少
2024-03-05 11:38:53
安徽一厅干被查,一县财政局原局长被查

安徽一厅干被查,一县财政局原局长被查

网易安徽
2024-04-26 20:43:36
拉黑汪小菲、抚养费不要,让孩子丢掉生日礼物,大S这次铁了心了

拉黑汪小菲、抚养费不要,让孩子丢掉生日礼物,大S这次铁了心了

七阿姨爱八卦
2024-04-25 16:59:55
马德里大师赛:难破月亮球,再负普汀塞娃,郑钦文因伤退赛

马德里大师赛:难破月亮球,再负普汀塞娃,郑钦文因伤退赛

撒丁岛体育
2024-04-26 22:49:26
申花主帅在德比战前做出重要决定!直接看懵武磊,给他一个下马威

申花主帅在德比战前做出重要决定!直接看懵武磊,给他一个下马威

评球论事
2024-04-26 12:55:04
嘉兴炒房客肠子都悔青了,嘉兴南湖区房价从19000元降至14000元

嘉兴炒房客肠子都悔青了,嘉兴南湖区房价从19000元降至14000元

有事问彭叔
2024-04-24 15:53:23
银行女职员的出轨经历,老公出差不在家,上司赖在家里不肯走

银行女职员的出轨经历,老公出差不在家,上司赖在家里不肯走

马军情感故事
2024-03-27 11:24:58
日本排海她重拳出击骂日本太坏,质疑燃气她被重拳出击认错求放过

日本排海她重拳出击骂日本太坏,质疑燃气她被重拳出击认错求放过

历史总在押韵
2024-04-26 14:09:44
25张难得一见的精彩照片,你没见过的世界,看后眼界都提高了

25张难得一见的精彩照片,你没见过的世界,看后眼界都提高了

农人老寓
2024-04-23 19:55:20
这内讧了?拉塞尔!直接不搭理啊

这内讧了?拉塞尔!直接不搭理啊

篮球大图
2024-04-26 15:46:52
王毅接受卡塔尔半岛新闻网书面采访,谈及加沙冲突、红海局势等

王毅接受卡塔尔半岛新闻网书面采访,谈及加沙冲突、红海局势等

新京报
2024-04-26 10:03:23
国足又一新归化球员出现!已完成入籍手续,伊万科维奇可随时征召

国足又一新归化球员出现!已完成入籍手续,伊万科维奇可随时征召

体坛春秋
2024-04-27 00:25:03
田馥甄发文:“我在天津等你”,遭全网抵制!天津文旅被骂到关评

田馥甄发文:“我在天津等你”,遭全网抵制!天津文旅被骂到关评

娱乐八卦木木子
2024-04-26 21:48:11
54岁大妈闪婚30岁小伙,半个月后,大妈:每晚运动,我无法消

54岁大妈闪婚30岁小伙,半个月后,大妈:每晚运动,我无法消

户外阿崭
2024-04-26 19:45:44
交易胡金秋+单换曾凡博?广东队有望迎来“大鱼”,杜锋要补强了

交易胡金秋+单换曾凡博?广东队有望迎来“大鱼”,杜锋要补强了

绯雨儿
2024-04-27 03:30:03
江苏这个副市长,真是越扒越有意思啊!

江苏这个副市长,真是越扒越有意思啊!

拾遗
2024-04-26 17:02:27
爱妻和男朋友爬山失联,房号8203的红裤子大哥,好像都不太聪明

爱妻和男朋友爬山失联,房号8203的红裤子大哥,好像都不太聪明

听风听你
2024-04-26 14:08:35
2024-04-27 05:38:44

财经要闻

贾跃亭,真他娘是个人才

头条要闻

官方回应环卫工用电子秤测灰尘:正常作业达标有奖励

头条要闻

官方回应环卫工用电子秤测灰尘:正常作业达标有奖励

体育要闻

哈姆:录像会议上队员们都很生气&沮丧 大家都受够了&想做出改变

娱乐要闻

金靖回应不官宣恋情结婚的原因

科技要闻

车展观察|德系日系绝不能放弃中国市场

汽车要闻

2024北京车展 比亚迪的自驱力让对手紧追猛赶

态度原创

房产
数码
健康
教育
家居

房产要闻

海南最新房价出炉,三亚跌价最猛!

数码要闻

小米自带线充电宝 20000mAh 上架:支持 33W 功率,售价 159 元

这2种水果可降低高血压死亡风险

教育要闻

淄博中考,普通生只会硬算,学霸讲究方法效率

家居要闻

光影之间 空间暖意打造生活律动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