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出台两部基金子公司规定 专户子公司逐步去通道化)
业内人士称,相关规定不会对二级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2月2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子公司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风控规定》)。《子公司规定》重点加强对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组织架构、利益冲突管控等方面规范。其中强化了母公司管控,明确子公司定位,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不得低于51%,同时禁止母子公司同业竞争。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风险能力,《风控规定》要求专户子公司应当按照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控规定》实施以后,将以风控指标为手段,通过压缩套利空间、提升业务成本等方式,逐步“去通道化”、“去非标化”,引导行业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源。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经认真梳理研究,对于适当延长《风控规定》过渡期、实施差异化风控指标监管、放宽特殊目的机构全资控股要求、进一步完善部分风险控制指标等建议,证监会予以采纳。对于允许母子公司同业竞争、由子公司作为风控报表的独立报送主体等建议,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本次修改暂未采纳。
两部法规文件的修订、起草,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三是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特别是《风控规定》采取了逐级达标的过渡期安排,总体给予18个月过渡期,但自规定颁布实施后12个月、18个月内,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分别达到规定标准的50%和100%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风控规定》有助于培育专户子公司主动管理能力、完善现有业务结构,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和大众理财需求。同时,根据测算,须计提风险资本准备的证券投资资管计划规模极为有限,结合18个月的过渡期安排予以评估,《风控规定》不会对二级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