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虎门大桥路段查处千余超限超载车)
信息时报讯(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沈茜)近日,广州市交委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整治活动。11月24日16时起,在莞佛高速虎门大桥路段全面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截至12月1日12时,共检查虎门大桥通行货运车辆1205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099台,移交交警处罚757台,依法监督卸载转运货物3768.23吨。
严查超限超载运输危险品
“呜呜呜”,昨日,虎门治超站前南沙出口收费站一个岗亭响起报警声,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疑似超限超载被拦停。经确认,该车牌号粤J5xxx2的危险品车辆为一6轴汽车列车,车货总重51.1吨,本次运输装载液氨(无水氨)。按最新载量标准,该车限重49吨,超载2.1吨。司机表示自己知道新政对限载要求更加严格,但公司惯性“装多一点”,“以后肯定会注意,回去还要提醒车队同伴不要企图蒙混过关。”
由于该车装载危险品,交通执法人员将指引当事人到广州市内的资质基地进行卸载转运,并移交交警作进一步罚款、扣分处理。
违法司机“装糊涂”不管用
11月27日下午,李某驾驶车牌号为粤T9xxxx的重型箱式货车在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收费站被现场交警拦截,常年从事货物运输的他,发现自己“多拉快跑”的小聪明突然“不灵光”了。
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1.38吨,按规定该车最大允许载货总质量15.6吨,超限超载比例37.1%。交警根据取证结果开出罚单——李某因违法超载运输比例30%以上,被处罚款2000元,扣6分;交通执法人员并要求李某跟随引导,将该车开往就近卸货场,待卸货转运至限定值以下方能放行。
李某当即辩称,按照“规则”自己明明只超限1吨多,应该是“教育放行”,不应该扣分罚款,并拒绝驾驶车辆驶入卸载场接受处罚。
市交委执法局执法人员向其释法解疑:李某所谓“超限1吨多”是旧超限标准,而根据“新规”,李某驾驶货车的行为已经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
最终,李某表示愿意配合并接受处罚,坦承自己其实是装作不知道,“我没想到广州治超这么严,执法人员 铁面无私 ,以后再也不敢耍小聪明了。”
现场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执法人员依托虎门大桥超限检测站,“一车一杆,逢车必检”,24小时对双向通行虎门大桥路段的货运车辆开展检测和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