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施的现金补偿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97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施的现金补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履行期限延长的议案》,同意林萌、林车、李梅兰(以下简称“林萌等股东”)不晚于2016年11月30日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56)、《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57)、《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72)。
2016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到林萌先生支付的现金补偿款人民币37,800万元,此前林萌先生已支付业绩补偿款之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合计人民币38,800万元。截至目前,林萌等股东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已达到人民币378,045,519.28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与林萌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林萌等股东已经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了业绩补偿,林萌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保留。
公司收到的上述现金补偿款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