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报告)
江西省水利厅
2015年,江西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实施河长制的决定,11月1日,正式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我省河长制工作全面铺开。
一、实施背景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江西省委省政府就创造性地提出“治湖必须治江、治江必须治山、治山必须治穷”的理念;本世纪初,省委又提出“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战略要求。正是在这种“绿色战略”理念的一贯传承下,奠定了江西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基础。2009年国家批准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2014年批准江西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国家战略;近期再次将我省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此基础上,江西实施河长制,既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历届省委省政府高举绿色战略、主抓环境保护工作的延续,更是落实总书记要求我们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实践和制度创新。
二、主要经验和特点
一是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为立足点和落脚点。相对丰富的水资源和较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江西的优势,更是重要的品牌和宝贵的财富。实施河长制是立足“保护优先”的基本方针,保住达标水质不恶化,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之路。同时,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发展始终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在保护中发展经济,在推进发展过程中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二是以“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湖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是以“六治”为具体方法。按照省级总河长会议提出的“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为工作方法,明确各级河长是河流治理的责任主体,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大力推进重大治水工程,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是以“考核问责”为紧箍咒。一方面根据已出台的《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级政府每年接受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生态补偿机制,并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有关部门。另一方面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违规越线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基本建立组织体系。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形式,基本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省级党政四套班子的相关7位省领导分别担任“五河一湖一江”省级河长,省委组织部等23个单位为省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按区域,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县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按流域,共明确市级河长88人,县级河长822人,乡(镇)级河长2422人、村级河长13916人,设巡查员或专管员19544人,设置保洁员20142人。同时,市、县两级均明确有关部门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二是全面搭建工作框架。去年年底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确定了组织体系建立方式,提出了四项工作原则,明确了各级河长和各部门有关职责,确立了9大项主要任务。今年3月初印发《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将今年河长制工作聚焦在“推进试点、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能力建设、加强宣传”等5方面。全省11设区市、100县(市、区)均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三是逐步建立相关制度。已出台省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省级会议制度,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目前省级总河长、省级河长、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3类会议均已召开,共计9个。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收集资料、传递信息,为各级河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已印发简报7期、通报1期;工作督办制度,通过层层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今年省级督办问题共12个;考核制度,考评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已制定印发《江西省2016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目前正按程序报批《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表彰管理办法》,拟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是层层落实管理举措。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实质性工作,成效初显。一是省环保部门完成了覆盖到县的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每月一测,为对市县考核提供了量化依据。二是启动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拟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和系统化。各市、县也基本建立了河长制即时通信平台。三是启动“五河一湖一江” 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主要涵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内容,按“一河一策”分年度、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四是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五是强化培训宣传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河长制工作培训班,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各类媒体赴基层采访10余次,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河长制主题LOGO和宣传标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也都主动作为、创新做法、亮点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