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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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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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在确定了本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798)、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10)、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245;C类,基金代码:002246)、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31)\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67)、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934; C类,基金代码:002935)和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86)。
二、 优惠方式
(1) 常规优惠活动:
自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15:00期间,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基金,享有申购费率(前端模式)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有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6年11月30日起,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的基金超市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有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 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11月30日0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期间,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6年11月30日0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三、 咨询方式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址:www.tkfunds.com.cn
四、 特别提示
1. 本公司原发布相关公告称“自2016年9月21日00:00至2016年11月29日24:00期间,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6年9月21日00:00至2016年11月29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自2016年11月30日00:00起,上述费率优惠内容不再执行。
2. 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
3. 交通银行上述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4.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交通银行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本公司及交通银行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5.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与风险提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