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者呼吁保护服刑人员财产)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不能因为一个人构成犯罪,就家破人亡而没有保障,这是不可以的,这个问题怎么去完善?”11月23日,在“完善附加刑的法律适用及服刑人员财产保护制度”研讨会上,多位学者呼吁依法保护服刑人员合法财产权。
在当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和京师危机公关法律事务部主办的研讨会上,学者们以吉林“鞋王”黄金英案件为例进行了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说,当下对于服刑人员财产权利的保护出现了很多缺失,这种缺失现象本身必然会反映到司法实践当中,必然会存在对其合法财产的侵占。“既然你不去关注和重视它,必然很容易被侵占”。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超介绍说,《刑事诉讼法》里有一个重要的理念是“有利于被告人员”。“模糊不清或者法律没有明确依据时,找不到相应的依据,怎么办?”王超说,“公安司法人员办案过程中本着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去处理问题。”
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还介绍了“减轻处罚”的问题,他说这是量刑档次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减到下一个量刑的幅度。减到下一个量刑的幅度,只有判处有期徒刑的主刑,没有相应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当时法律规定中有个漏洞,所以去年刑法修正案(九)对这个问题做了完善。现在行贿罪除了可以没收财产,可以罚金,可以罚很重,罚3000万元也可以。但这是去年刚刚制定的法律,所以只面向未来,法律不能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