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首例客车严重 超载入刑案宣判)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陈立烽 张丽华)11月15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该省首例大型客车严重超载入刑案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今年2月14日,一辆由湖南郴州开往福州的大型卧铺客车在江西于都服务区交班后由陈某驾驶。次日凌晨,陈某将另一故障客车上的38名乘客接到自己客车上,并继续驾车。经查,陈某驾驶大型客车核载人数为44人,实际载人数63人,超过核定载乘员19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承办法官提醒,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广大乘客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