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预警中谋双赢)
在集体协商,签订并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通常职工方(工会)对企业行政方(资方)“要求”更多些,尤其因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履行集体合同出现不确定性时,往往责任主要由企业行政方承担,一些企业的行政方因此会失去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热情。
南京市国防工业系统中有42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已有20多年,从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之初的寥寥数家,到如今的覆盖面95%以上,签订集体合同已成为该系统各单位工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然而,这项工作也面临着挑战。比如,合同履行责任主要由企业行政方承担,而职工方压力偏小。当集体合同履行顺利时,皆大欢喜,反之,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行政方会产生抱怨。有一次我们在一家企业调研时,总经理就提出:为什么履行集体合同全是行政方的事,职工和工会的责任在哪里呢?”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主任严子江告诉记者。
如何改变这种局面?今年年初,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在全系统开展集体合同双向预警机制,探索企业行政和工会代表的职工方实现责权利对等的有效机制,在预警中谋求双赢。
建立双向预警机制
所谓双向预警,是指企业行政与工会作为履行集体合同的两个平等的责任主体,通过相互检查,对任何一方发生了已经导致或可能导致集体合同得不到履行的偏离行为,发出预警提醒并督促改进的一种机制。
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工会推进集体合同检查工作的一个创新措施。
今年4月,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南京市国防工业工会下发了“建立集体合同双向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梳理归纳出企业行政方在11个方面可能出现的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比如: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导致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效果不明显;生产经营正常,且利润有增长,但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未增长或增长未达到工资协商合同的预定目标,等等。
同时,针对工会(职工方),提出6个方面明确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预警。包括工会未能充分开展调查研究,致使集体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不能充分维护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国家方针政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利润下降,工会已预见到企业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行为时,未能及时向企业提出建议和预警,也未通过工会系统有效渠道对职工发出预警,督促行政方继续履行合同或修改集体合同等。
严子江介绍说,集体合同预警检查贯穿于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履行三个环节,在预警监督检查中建立信息通报、一般预警、重要预警和循环预警四级预警等级机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能起到预防、补救和保证作用。对预警实效不明显的,纳入新的预警事项,形成预警循环机制,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
看似“自找麻烦”,实则“自加压力”
将工会组织作为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一方责任人纳入预警,对工会组织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应担当的责任提出了目标和工作要求。一家大型国企的工会主席告诉记者,这项创新机制酝酿时,曾引起激烈的讨论和争议。“原本习以为常的工会对行政的单向检查预警,增加了主动邀请行政对工会履约情况开展检查预警,会不会弱化了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威?”
最终,大家认识到,双向检查预警是集体合同本身具有双向约束性的必然要求。通过双向检查预警,在行使工会对行政监督职能同时,也让行政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给工会工作“挑刺”。这样,工会工作在职工监督基础上,又引入了行政的监督,这看似“自找麻烦”,实则是“自加压力”,有利于围绕企业经营中心,贴近实际,改进和完善工会工作。
今年上半年,一家国企经济效益下滑,导致职工收入受到影响,造成情绪低落。该企业工会和行政各选出6名代表,及时开展双向检查预警。在检查预警工作组会议上,企业行政方报告公司半年度经营状况、职工工资发放状况、为职工办实事办理情况以及集体合同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履行情况;工会报告保证集体合同履行开展工作情况、当前职工思想状态、职工较为集中的意见与建议等。
依据会前收集的资料,工会方对行政提出了三项预警事项,比如,在经济问责降薪政策实施中,分类指导不够、政策不细等。行政方则对工会提出了两项预警事项:一是在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未能通过工会有效渠道对职工发出预警,推进职工观念转变工作开展得不够;二是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不足,职工参与培训、开展创新创效活力不足。
接着,探讨改进措施,形成检查预警报告。报告指出了在集体合同履行中双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经公司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分别向行政方相关部门和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通报。
行政方针对检查预警报告中的事项,提出确保降薪后不超底线,实施中先干部后职工,程度上干部降薪幅度大于职工,办公支出上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以尽力保证职工工资不降等一系列措施。8月份起,职工降薪面和降薪比例有了大幅度下降。而工会方针对检查预警报告中的事项,组织开展了“讲形势明任务,群策群力促发展”职工座谈会,邀请公司领导向职工宣讲了当前形势以及改革发展思路,听取职工意见与诉求。同时,开展职工技能创新、职工培训与技术练兵等活动。
焕发工会工作活力
据了解,目前南京国防工业系统已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开展了双向预警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南京际华3521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修元告诉记者,前些年该公司实行的是职工方单项预警检查制度,“今年开展双向预警后,集体合同履行效果明显改善了。”
8月初,该企业行政和职工方分别进行了预警检查,相互出具了“上半年集体合同预警检查通知书”。行政方向职工方(工会)通报了7个方面的情况,其中“希望工会能够将季度职工思想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党委和总经理直接汇报”。预警结论为“一般预警”。而职工方也向行政方提出若干“需要提醒行政方注意和改正的地方”,比如,“年度利润指标应及时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广接订单,调整生产组织”等,预警结论也是“一般预警”。针对有关预警内容,双方正在进行整改。
多家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集体合同双向预警机制,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护企业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也是工会焕发工作活力的创新平台,为职企双赢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