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同意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设计I标段不再进行招标的复函(发改办基础[2016]219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新机场
发改办基础[2016]2198号
民航局综合司:
转来《关于转报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设计Ⅰ标段直接委托请示的函》(民航综函〔2016〕6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设计Ⅰ标段两次公开招标均因只有一家单位投标(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而无法确定设计中标人,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同意北京新机配套供油工程设计Ⅰ标段不再进行招标。
二、请项目单位加强与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协商,高效有序、保质保量做好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设计工作。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