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1月18日讯 昨日,来自银行、国有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代表汇聚“债转股”政策与实务交流会,共同探讨债转股政策。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陆亮亮指出,本轮债转股的企业主体依旧是国有企业,政府如何做到参与不干预、债权能否合理定价和股权的退出通道问题是市场化“债券股”可能面临的挑战,未来债转股的难点在于股权的保值增值。
今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了降低企业杠杆的整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拉开了新一轮债转股大幕。
陆亮亮介绍,第一轮债转股具有极强的政策性。上世纪末期,在经济大环境差,国有企业负债率高、违约严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高的背景下,国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并对资质较好的企业资产进行投资,第一次大规模的债转股拉开序幕。2000年债转股实施完毕后,企业平均负债率从73%下降到50%以下,80%的企业当年即实现扭亏为盈。
资料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1.75%,不良贷款余额超过2.3万亿,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债转股作为去杠杆的重要手段之一,被重新提上日程。陆亮亮认为,本轮债转股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杠杆,改善流动性,防范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同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为国有企业重新注入生机与活力。
陆亮亮解释,本轮债转股的原则主要是市场化和法制化。要充分尊重债权人、投资人的意愿,避免政府过多介入,确保参与主体市场化、转股价格市场化、入股后管理市场化。一切债转股行为均应在法制条件下进行,切忌政府行政手段干预。
谈到市场化债转股可能存在的问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席主席张宇表示,首先,债转股缓解的是企业的财务危机,没有实际提升企业的经营能力;其次,债转股可能导致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另外,对债权银行来说,“股”优先级弱于“债”,必须考虑债转股能否真正提升银行资产的质量。
陆亮亮同样认为,本次债转股主体依旧是国有企业,政府如何做到不干预、债权能否合理定价、实施债转股后的股权退出通道都是市场化债转股可能面临的挑战,而未来债转股的难点在于实现股权的保值增值。“AMC(资产管理公司)并未参与转股企业的经营管理,很多债转股企业依旧沿用原来的管理层和经营思路,并没有改善经营状况,导致出现二次坏账。”(实习生邸宁)